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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萬生

(西安市周至縣司竹鎮紅豐村原黨支部書記)

鎖定
劉萬生,西安市周至縣司竹鎮紅豐村原黨支部書記。
2019年10月,劉萬生因允許他人在村集體灘地挖砂取石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劉萬生
國    籍
中國

劉萬生人物履歷

西安市周至縣司竹鎮紅豐村原黨支部書記。 [1] 

劉萬生人物事件

2008年5月6日,西安市利保砂石有限公司法人唐某與紅豐村簽訂200畝荒灘承包合同,明確約定不能挖砂取石。2009年1月,劉萬生、唐濤代表紅豐村與西安市利保砂石有限公司簽訂補充協議,允許唐某在承包的村集體灘地上挖砂取石,導致該村轄區內形成多處砂坑,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此外,劉萬生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9年10月,劉萬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