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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萬春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法官)

鎖定
2015年度紅橋區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法院“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獲優秀個人獎。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榮譽天平獎章”。
中文名
劉萬春
民    族
職    業
法官
工作單位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

劉萬春人物評價

劉萬春在紅橋法院工作三十餘載,恪守“公平正義、司法為民”的司法宗旨,力爭讓人民羣眾在自己辦理的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堅守在矛盾糾紛集中的前沿陣地,積極主動貼近羣眾、服務羣眾,與人民羣眾建立了深厚感情。
中國民主建國會天津市委對劉萬春同志的表彰 中國民主建國會天津市委對劉萬春同志的表彰
敢於擔當,全身心投入涉訴信訪工作。
2011年3月份,為更好的處理日益加劇的涉訴信訪問題,紅橋區人民法院急需一位既有多部門辦案經歷,又具有豐富執行經驗的法官,來充實信訪部門的力量。經院裏研究,決定指派劉萬春法官到立案庭信訪部門工作。堅決服從組織安排,立刻投入到緊張的信訪工作中。
他常説:“解決了信訪人的實際問題以後,我會有很大的滿足感,信訪人對我的信任和尊重,就是我最大的收穫”。
急羣眾之所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在日常工作中,劉萬春始終堅持為人民羣眾服務的工作態度,反覆強調人民羣眾無小事,凡是羣眾反映的問題都是關乎其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因此總是設身處地地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哪怕是超出工作的範圍,他都會盡心竭力地去協調。
情理並重,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
劉萬春法官在處理問題時始終堅持不急不躁、無私無畏,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原則,利用多年的審判執行經驗,耐心向信訪人明理釋法,使很多信訪難題得以化解。
劉萬春法官的先進事蹟有很多,都融入到每天繁瑣的日常工作中,但從不苛求名利。每當穿上那身法官制服,就覺得自己做的一切都那麼有價值,不斷為羣眾排憂解難是那麼的有意義。雖“老驥伏櫪”,仍“志在千里”,這種無私奉獻的職業精神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成為很多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學習的榜樣。 [1] 

劉萬春人物事件

2013年劉萬春遇到一起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但農民工兄弟們沒有保留相關證據支持自己的訴請。面對處於困境中的農民工兄弟,劉萬春決定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他先後找到勞動執法監督部門、用工單位和承包責任人,反覆向他們分析案件、明理釋法,通過多方溝通協調,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終於得到解決。 [1] 
在接訪中有這樣的一個案件,一位老人將自己的房子承租出去,但承租人僅僅交了一個月租金後便不再支付費用並且拒絕搬出,老人起訴承租人並獲得了法庭的支持。但承租人接到判決書後蠻橫無理,不但不履行生效判決書進行騰房,還多次威脅辱罵老人,面對執行法官的規勸更是囂張跋扈。劉萬春法官面對如此被執行人毫不迴避,嚴厲地向其説明不配合執行的法律後果,並適當進行訓誡、警告,並通過釋法明理的方式,耐心細緻的做被執行人的工作,使被執行人逐漸平靜下來,意識到自己行為不當,主動向申請執行人賠禮道歉,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圓滿的解決了老人的居住難題。 [1] 

劉萬春獲獎記錄

2015年度紅橋區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 
全國法院“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獲優秀個人獎 [3] 
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榮譽天平獎章”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