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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萬明

(原珠海市交通執法局黨委委員)

鎖定
劉萬明,原珠海市交通執法局黨委委員。
人物事件
2019年7月16日晚,劉萬明接受某執法對象的宴請,飲用的洋酒由該執法對象提供,本次餐費1291元和劉萬明之前在該飯店消費的餐費1180元均由該執法對象支付。劉萬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7月,劉萬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