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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華東
(安順黃鋪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鎖定
劉華東,男,漢族,1976年11月生,貴州普定人,大學學歷,1999年12月參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安順黃鋪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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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劉華東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76年11月
劉華東人物履歷
1999年12月至2004年03月,貴州省普定縣計劃與經濟貿易局工作員、科員;
2004年03月至2011年12月,先後任貴州省安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員,國民經濟綜合科副科長,農村經濟科副科長、科長;
2011年12月至2016年06月,先後任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二科科長,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市委企業工委委員(兼);
2016年06月至2017年03月,貴州省安順市人民政府機關黨組成員、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市委企業工委委員(兼);
劉華東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14日,據安順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安順市委批准,安順市紀委監委對安順黃鋪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華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華東違反政治紀律,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提供茅台酒用於接待,違規公車私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劉華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順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順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華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安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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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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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順黃鋪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華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2-04-20]
- 2. 安順黃鋪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華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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