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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躅

鎖定
劉芳躅(生卒不詳)字增美,號鍾山。涿州人。著有《拙翁集》、《拙翁庸語》。
中文名
劉芳躅
籍    貫
涿州
人物生平
劉芳躅清順治十二年(1655)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散館授編修。十六年(1659),遷侍講,旋升內宏文院侍讀學士。康熙五年(1666),充任《明史》纂修官,遷內秘書院學士。六年(1667),充任會試副考官,又任《世祖實錄》副總裁。七年(1668),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任山東巡撫。上任後,遇地震,上疏請格外免除秋税和丁徭,部議決定受災最重之三州縣,免本年錢糧十分之四,另有30餘州縣各按受災輕重分別免除。因賑災有方,加工部右侍郎銜。後又多次疏陳大計。八年(1669),上疏建言山東各地仍設或增設守、巡各道,裁驛傳道。又言:地方緝盜,事先規定數目,百弊叢生,應除此弊,免致捏陷無故。以上奏疏,均得旨允行。九年(1670)又上疏言:“山東省素不產銅,惟收買舊錢供鑄。今舊錢盡,銅仍缺,按期限鼓鑄,不惟銅價騰貴,且恐鑄多錢壅,請撤局停鑄。”被採納。
康熙十二年(1673),奉命考察各省督撫,部議芳躅才力不及,降二級調用。遂辭歸鄉里,擇地居於易水河畔,與弟芳喆往來大房諸山中,以詩酒相娛樂。不久去世。著《留雲山房集》。弟劉芳喆,字宜人,別號拙翁。順治十年(1653)中進士,任庶吉士,改編修。後遷國子監司業。能以踐履倡率後學,人望所歸。康熙二十四年(1685),乞休歸裏,築草亭於石橋村,教學其中,賑恤孤寒,獎掖後進,頗受鄉人愛戴。四十二年(1703),康熙帝南巡過涿州,芳哲跪道左拜謁,康熙帝召對嘉獎,詔復原官,芳哲辭不再出。後逝於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