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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自雄

(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科技局副局長)

鎖定
劉自雄,男,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科技局副局長。
中文名
劉自雄
任職單位
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科技局

目錄

劉自雄舉報

2014年9月23日,網友“張三”在韶關網絡問政平台舉報湞江區科技局副局長劉自雄長期將公務車當私車使用及安排數名不符合就近入讀原則的學生入讀熱門學校從中收取費用兩個問題。20天后,湞江區紀檢監察室在該平台作出了迴應。
“張三”反映稱,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科技局副局長劉自雄長期將車牌號粵F13637(註冊為湞江區科技局)的公家車輛當私家車自用,並用公款報銷車輛費用;長期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如無視國家義務教育政策,利用職權夥同湞江區教育局教育股領導安排數名不符合就近入讀原則的學生進入韶關市執信小學、和平路小學等熱門學校就讀,並從中每人收取二千至五千元不等的費用。

劉自雄迴應

2014年10月13日,湞江區紀檢監察室作出了迴應稱:“您反映、舉報關於‘湞江區科技局副局長劉自雄長期將車牌號為粵F13637的公務車當私車使用及安排數名不符合就近入讀原則的學生入讀熱門學校從中收取費用’的問題,我室針對舉報的情況進行了初步調查核實。”
對於“張三”反映的“安排數名不符合就近入讀原則的學生入讀熱門學校從中收取費用”問題,湞江區紀檢監察室稱,經初查,劉自雄在2014年3月份、8月份各一次幫忙辦理非路段學生入讀本區某小學,暫未發現劉自雄有收取費用的情況。

劉自雄調查

2014年10月16日,經初查,在中央出台《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後,劉自雄於2014年2月份至6月份期間的節假日中,共4次使用公務車搭載妻子及兒子走族家探親戚等無關公務的事情。
湞江區紀檢監察室認為,劉自雄身為中共黨員、科技局副局長及科協主席,多次使用公務車在節假日辦理私事,其行為已涉嫌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已建議區紀委、監察局對劉自雄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