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名
- 劉肇
- 別 名
- 漢和帝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郡雒陽縣(今河南洛陽)
- 出生日期
- 79年
- 逝世日期
- 106年2月13日
劉肇人物生平
編輯劉肇早年經歷
建初七年(82年)六月十八日,漢章帝廢皇太子劉慶為清河王,改立劉肇為皇太子。
[2]
劉肇登基為帝
竇太后把哥哥竇憲由虎賁中郎將提升為侍中,掌管朝廷機密,負責發佈誥命;讓弟弟竇篤任虎賁中郎將,統領皇帝的侍衞;弟弟竇景、竇環均任中常侍,負責傳達詔令和統理文書。這樣,竇氏兄弟便都在皇帝周圍的顯要地位,從而掌握了國家政治的中樞。
竇太后將政權統於自己一人之手,獨斷專橫,強予決策。對於伐北匈奴,尚書、侍御史、騎都尉、議郎等等都極力上諫,魯恭甚至指責竇太后“奈何以一人之計,棄萬人之命”,羣臣也沒有擋住太后為袒護竇憲而出兵。漢軍在經過稽落山之戰、伊吾之戰、河雲北之戰、金微山之戰四次戰役後,重創北匈奴。“北單于震懾,屏氣蒙氈,遁走於烏孫之地,而漠北空矣。”北匈奴單于不知所蹤,其弟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北匈奴單于,在蒲類海“款塞乞降”。蒲類海,毗鄰東漢的伊吾。竇憲利用這一時機“遂復更立北虜,反其故庭,並恩兩護”,羣臣對於漠北匈奴是否應該如南單于故事,繼續設立匈奴中郎將都護北單于;還是讓南單于吞併北單于,持有不同意見。但由於竇憲奏請設立,竇太后不顧大多數人反對,同意奏請。以耿夔、任尚二人為匈奴中郎將,助於除鞬單于返回漠北匈奴故地,東漢都護南匈奴、西域的同時兼任都護北匈奴。
[57-59]
竇太后還把大批竇氏家族子弟和親朋故友,任為朝官或地方官,從而上下勾結,專權放縱,報復打擊,為所欲為。其弟弟竇景放縱奴僕胡作非為,甚至白天公然攔路搶劫,侮辱婦女,而“有司莫敢舉奏”。
竇氏為維護專權,安插了大量黨羽,因此朝廷上下多有附臣與親信。當初,劉肇在長安召見竇憲,朝臣甚至議論稱之“萬歲”,尚書韓稜憤怒指責“禮無人臣稱萬歲之制”,才算止住了這場鬧劇。這一方面説明竇氏權勢的貴盛,另一方面也説明時臣趨炎附勢的風氣。因而,和帝執掌政權後,立即清理竇氏殘黨餘孽,太尉宋由因為竇氏黨而被罷免,後自殺。其他親朋故舊,凡是依仗竇家的關係而做官的,統統被罷免回家。
竇憲還養了許多刺客定點清除那些具有宿怨私仇、持有不同政見、可能危害竇氏的人。在漢明帝永平年間,竇憲的父親竇勳犯罪,韓紆審理此案,考實竇勳坐獄被誅。竇太后當政時,韓紆已死,竇憲即派刺客刺殺了韓紆的兒子,並帶回他的首級拿到竇勳墳上祭奠。周榮為尚書袁安府吏,袁安上書言竇憲驕縱、竇景腐敗、不宜立北匈奴單于等奏議,均出自周榮之筆。竇憲門客徐齮非常嫉恨他,於是當面威脅他。
[9]
劉肇設計奪權
竇太后剛愎放縱,早已引起了一些正直朝臣的不滿。他們不斷上書進諫,有時甚至以死抗爭,僅據《資治通鑑》統計,短短的近五年時間,大臣就針對各種問題上書十五六次。
竇氏父子兄弟同為九卿、校尉,遍佈朝廷。穰侯鄧疊和他的弟弟步兵校尉鄧磊,母親元氏,竇憲的女婿射聲校尉郭舉,郭舉的父親長樂少府郭璜等人相互勾結。其中元氏、郭舉都出入宮廷,而郭舉又得到竇太后的寵幸,他們便共同策劃殺害劉肇。劉肇暗中瞭解到他們的陰謀。
當時竇憲兄弟掌握大權,劉肇與內外臣僚無法親身接近,一同相處的只有宦官而已。劉肇認為朝中大小官員無不依附竇憲,唯獨中常侍、鈎盾令鄭眾謹慎機敏而有心計,不諂事竇氏集團,便同他密謀,決定除掉竇憲。由於竇憲出征在外,怕他興兵作亂,所以暫且隱忍而未敢發動。恰在此刻,竇憲和鄧疊全都回到了京城。當時清河王劉慶特別受到劉肇的恩遇,經常進入宮廷,留下住宿。劉肇即將採取行動,想得《漢書·外戚傳》一閲。但他懼怕左右隨從之人,不敢讓他們去找,便命劉慶私下向千乘王劉伉借閲。夜裏,劉肇將劉慶單獨接入內室。又命劉慶向鄭眾傳話,讓他蒐集皇帝誅殺舅父的先例。
永元四年(92年)六月二十三日,劉肇臨幸北宮,下詔命令執金吾和北軍五校尉領兵備戰,駐守南宮和北宮;關閉城門,逮捕郭璜、郭舉、鄧疊、鄧磊,將他們全部送往監獄處死。並派謁者僕射收回竇憲的大將軍印信綬帶,將他改封為冠軍侯,同竇篤、竇景、竇瑰一併前往各自的封國。劉肇看在竇太后面子上不願正式處決竇憲,而選派嚴苛幹練的封國宰相監督他。劉肇確認竇憲、竇篤、竇景到達封國後勒令他們自殺。
[10]
劉肇永元之隆
在一舉掃平了外戚竇氏的勢力後,劉肇開始親理政事,每日臨朝聽政,深夜批閲奏章,從不荒怠政事,故有“勞謙有終”之稱。
[12]
劉肇當政時期,曾多次下詔賑濟災民
[13]
、減免賦税
[14]
、安置流民
[15]
、勿違農時
[16]
,並多次下詔納賢
[17]
,在法制上也主張寬刑
[18]
,在西域復置西域都護
[19]
,平定西域諸國
[20]
,降服南匈奴
[21]
。
漢和帝十分體恤百姓疾苦,多次下詔理冤獄、恤鰥寡、矜孤弱、薄賦斂,告誡上下官吏反省造成天災人禍的自身原因。
[22]
元興元年(105年),墾田面積達732萬多頃,為東漢之最,户籍人口達5325萬多人。
[23]
劉肇親政期間東漢國力達到鼎盛,時人稱為“永元之隆”。
[4]
劉肇英年早逝
元興元年(105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漢和帝病死於京都洛陽的章德前殿,時年二十七歲。
[1]
劉肇駕崩後,他出生僅一百餘日的兒子劉隆繼位,次年改元延平,是為漢殤帝。延平元年(106年)三月初五日,葬劉肇於慎陵(位於今河南孟津),上廟號為穆宗,諡號孝和皇帝。
[24]
初平元年(190年)有司奏請,和帝穆宗、安帝恭宗、順帝敬宗、桓帝威宗無功德,不宜稱宗;又恭懷皇后、敬隱皇后、恭愍皇后並非正嫡,不合稱後,都請撤除尊號。獻帝詔令説:“可以。”
[25]
劉肇為政舉措
編輯劉肇政治
- 選官用賢
- 寬緩為政
劉肇當政時期,在法制上主張寬刑,他任用的掌管刑獄的廷尉陳寵,便是一個富於同情心的仁愛之人,每次斷案,都依據經典,而“務從寬恕”。
[27]
劉肇對有過失之人,也能根據情況,從寬處理。永元九年(97年),竇太后死,由於宮廷緊守秘密,和帝為梁貴人所生的事實始終沒予公開。太后死後,梁家才敢奏明朝廷,為梁貴人討一個説法。這時和帝也才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但在如何安置竇太后的問題上,三公上奏:“請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劉肇卻念及竇太后對自己的養育之恩,認為“恩不忍離,義不忍虧”,不應有所降黜,於是不降尊號,諡為章德皇后,而對梁貴人、宋貴人的問題也都妥善安置。梁貴人被追封皇太后。
[28]
- 重用宦官
東漢時期,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在宮廷內設置了中常侍、黃門侍郎、大黃門、小黃門等宦官職務。他們負責掌管傳達皇帝的號令和詔書,閲覽尚書進呈的文書。
在劉肇奪回政權的過程中,中常侍鈎盾令鄭眾直接參與了策劃和實施,在論功行賞時,鄭眾自然是首功。於是,鄭眾被升遷為大長秋。“長秋”是漢代皇后的宮名,用以名官,稱其官署為“長秋寺”。這是皇后近侍官首領,一般由皇帝親信充任,負責宣達旨意,管理宮中事務。而在進行策勳班賞的過程中,和帝注意到,鄭眾總是推辭的多,接受的少,這種謙遜仁愛之心,很得劉肇的讚賞。因此,和帝以後便經常同他討論國家大事,國家一些大政方針的決策便較多地摻雜着宦官的力量,所以史書上説“宦官用權自此始矣”。
[29]
但劉肇重用宦官,還有一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這時期他所信任和倚重的一些朝臣和宗王或年老體弱,或壽短命微,陸續退出了歷史舞台。
劉肇軍事
永元四年(92年)冬,漊中、澧中蠻潭戎等造反,燔燒郵亭,殺略吏民,郡兵擊破降之。
[63]
永元六年(94年)七月,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西域降附者五十餘國。
[20]
同年,南匈奴逢侯單于率胡兵出塞叛亂,九月,劉肇以光祿勳鄧鴻為主將,統帥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征討匈奴叛軍,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候單于,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21]
劉肇社會
- 注重德化
漢章帝時,居巢侯劉般逝世,按規定應由長子劉愷襲爵,但為滿足父親的遺願,他堅持讓弟弟劉憲襲封,自己則逃往外地。執政官上奏請示收回劉愷封國,章帝嘉其義,特許等待他。而劉愷始終沒有回來,十多年後,執政官又提起此事。對此,侍中賈逵上書説:“孔子曾説‘能以禮讓,治理國家有什麼難的呢?’有司沒有推究劉愷此舉的樂善之心,而是以平常之法加以處理,這樣做恐怕不能助長禮讓的風氣,成就寬弘的教化啊!劉肇”深以為然,下詔説:“王法崇善,成人之美。”於是不僅同意劉憲襲爵,而且徵劉愷為郎。
- 愛民為本
劉肇十分體恤民眾疾苦,多次詔令理冤獄,恤鰥寡,矜孤弱,薄賦斂,告誡上下官吏認真思考造成天災人禍的自身原因。而他也常常以此自責,如永元八年(96年)京城洛陽地區發生蝗災,他下詔首先説:“蝗蟲之異,殆不虛生,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憂民之心,殷殷可見。
[22]
嶺南(今廣東地區)出產生龍眼、荔枝,為了滿足朝廷需要,往往“十里一置,五里一候,晝夜傳送”,經風歷險,勞民傷財。唐羌上書,請求停止,劉肇批示:“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敕太官勿復受獻!”愛民之意,發自肺腑。
[41]
劉肇外交
永元九年(97年),甘英奉西域都護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羅馬帝國)。甘英率領使團一行從龜茲(今新疆庫車)出發,經條支(今伊拉克境內)、安息(即波斯帕提亞王國,今伊朗境內)諸國,到達了安息西界的西海(今波斯灣)沿岸。這次出使雖未到達大秦,但增進了中國人當時對中亞各國的瞭解。
[42]
劉肇歷史評價
編輯- 范曄《後漢書》:①“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弛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闢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豈其道遠三代,術長前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也?” [43] ;②“孝和沈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慝。抑沒祥符,登顯時德。” [43]
- 司馬彪《續漢書》:“孝和年十四,能折外戚驕橫之權,即昭帝斃上官之類矣。朝政遂一,民安職業,勤恤本務,苑囿希幸,遠夷稽服,西域開泰,郡國言符瑞八十餘品,鹹懼虛妄,抑而不宣云爾。”
- 李尤:“卓矣煌煌,永元之隆。含弘該要,周建大中。蓄純和之優渥兮,化盛溢而茲豐。”
- 黃香:“惟永元之盛代,聖皇德之茂純,躬烝烝之至孝,崇敬順以奉天。以三載之孟春,建寅月之上旬,皇帝時加玄冕,簡甲子之元辰。皇輿幸夫金根,六玄虯之連蜷,建螭龍以為旗,鳴節路之和鑾。既臻廟以成禮,乃回軫而反宮,正朝服以享燕,撞太蔟之庭鍾。祚蕃屏與鼎輔,暨夷蠻之君王,鹹進爵於金罍,獻萬壽之玉觴。”
- 漢·崔瑗:“玄景寢曜,雲物見徵,馮相考妖,遂當帝躬,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如喪考妣,擗踴號吟,大遂既啓,乃徂玄宮,永背神器,升遐皇穹,長夜冥冥,曷雲其窮。” [44]
- 晉·虞潭:以前漢章帝的竇皇后殺了漢和帝之母,和帝即位後盡殺竇氏親族。當時議論此事的人,認為應該貶謫竇後,竇後死,打算不用太后之禮安葬。而和帝以為竇後侍奉先帝十年,親情大義,不可違背為臣為子之道,侍上侍親務求豐厚,所以和帝有仁明之稱,高於往代。 [45]
- 李賢:“凡瑞應,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於有實,故書見於某處。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虛飾,故書某處上言也。”
劉肇家庭成員
編輯劉肇先世
劉肇后妃
劉肇子女
- 兒子
長子:平原懷王劉勝,母不詳。
[55]
次子:漢殤帝劉隆,中國歷史上即位年齡最小、壽命最短的皇帝。
- 女兒
劉肇影視形象
編輯- 1994年電視劇《三國演義》:扮演者不詳;
-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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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後漢書·帝紀第三》:夏六月甲寅,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立皇子肇為皇太子。
- 3. 《後漢書·帝紀第四》: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卽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 4. 《辟雍賦》:卓矣煌煌,永元之隆。含弘該要,周建大中。蓄純和之優渥兮,化盛溢而茲豐。
- 5. 《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第十上》:梁貴人者,褒親愍侯梁竦之女也。
- 6. 《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第十上》:亦以建初二年與中姊俱選入掖庭為貴人。四年,生和帝。
- 7. 《後漢書·帝紀第四》: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後養帝以為己子。
- 8. 《後漢書·帝紀第四》: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 9. 漢和帝劉肇:心比天高 命比紙薄 .洛陽網[引用日期2015-05-26]
- 10. 《資治通鑑》:竇氏父子兄弟併為卿、校,充滿朝廷,穰侯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憲女婿射聲校尉郭舉、舉父長樂少府璜共相交結。元、舉並出入禁中,舉得幸太后,遂共圖為殺害,帝陰知其謀。是時,憲兄弟專權,帝與內外臣僚莫由親接,所與居者閹宦而已。帝以朝臣上下莫不附憲,獨中常侍鈎盾令鄭眾,謹敏有心幾,不事豪黨,遂與眾定議誅憲,以憲在外,慮其為亂,忍而未發;會憲與鄧疊皆還京師。時清河王慶,恩遇尤渥,常入省宿止;帝將發其謀,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又令慶傳語鄭眾,求索故事。庚申,帝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衞南、北宮,閉城門,收捕郭璜,郭舉、鄧疊、鄧磊,皆下獄死。遣謁者僕射收憲大將軍印綬,更封為冠軍侯,與篤、景、瑰皆就國。帝以太后故,不欲名誅憲,為選嚴能相督察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
- 11. 《後漢書·皇后紀第十上》:皇太后臨朝,尊母沘陽公主為長公主,益湯沐邑三千户,兄憲,弟篤、景,並顯貴,擅威權,後遂密謀不軌,永元四年,發覺被誅。
- 12. 《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第四》:自竇憲誅後,帝躬親萬機。每有災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後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
- 13. 《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第四》: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 14. 《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第四》: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焒;若有所損失,以實除之,餘當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採,以贍元元,勿收假税。”
- 15. 《後漢書·帝紀第四》: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賜下貧、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採,以助蔬食。
- 16. 《後漢書·帝紀第四》: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户口人數。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詔書實核,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徵召會聚,令失農作,愁擾百姓。若復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 17. 《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第四》: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又德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佈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今新蒙赦令,且復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 18. 《後漢書·帝紀第四》: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 19. 《後漢書·帝紀第四》:十二月,復置西域都護、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 20. 《後漢書·帝紀第四》:西域都護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者五十餘國。
- 21. 《後漢書·帝紀第四》: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勳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馮柱遣兵追擊。復破之。
- 22. 《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第四》: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 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鄉,思弭憂釁。昔楚嚴無醔而懼,成王出郊而反風。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災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鰥寡,矝孤弱,思惟致災興蝗之咎。”
- 23. 《後漢書·郡國志五》:和帝永興元年,户九百二十三萬七千一百一十二,口五千三百二十五萬六千二百二十九,墾田七百三十二萬一百七十頃八十畝百四十步。
- 24.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於慎陵,尊廟曰穆宗。
- 25. 《後漢書·卷九·孝獻帝紀第九》:是歲,有司奏,和、安、順、桓四帝無功德,不宜稱宗,又恭懷、敬隱、恭愍三皇后並非正嫡,不合稱後,皆請除尊號。制曰:"可。"
- 26. 《後漢書·帝紀第四》: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兇饉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嘆,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 27. 《後漢書·郭陳列傳第三十六》:永元六年,寵代郭躬為廷尉。性仁矜。及為理官,數議疑獄,常親自為奏,每附經典,務從寬恕,帝輒從之,濟活著甚眾。其深文刻敝,於此少衰。寵又鈎校律令條法,溢於《甫刑》者除之。曰:“臣聞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屬三千。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裏者也。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於《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耐罪,七十九贖罪。《春秋保乾圖》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漢興以來,三百二年,憲令稍增,科條無限。又律有三家,其説各異。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應經合義者,可使大辟二百,而耐罪、贖罪二千八百,併為三千,悉刪除其餘令,與禮相應,以易萬人視聽,以致刑措之美,傳之無窮。”
- 28. 《後漢書·皇后紀第十上》:九年,太后崩,未及葬,而梁貴人姊嫕上書陳貴人枉歿之狀。太尉張酺、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貶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百官亦多上言者。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無降黜,其勿複議。”於是合葬敬陵。在位十八年。帝以貴人酷歿,斂葬禮闕,乃改殯於承光宮,上尊諡曰恭懷皇后,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
- 29. 《後漢書·宦者列傳第六十八》:時竇太后秉政,後兄大將軍憲等並竊威權,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眾獨一心王室,不事豪黨,帝親信焉。及憲兄弟圖作不軌,眾遂首謀誅之,以功遷大長秋。策勳班賞,每辭多受少,由是常與議事。中官用權,自眾始焉。
- 30. 《後漢書·帝紀第四》: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 31. 《後漢書·帝紀第四》: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羌校尉貫友討燒當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 32. 《後漢書·帝紀第四》:南匈奴右温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温禺犢王。
- 33. 《後漢書·帝紀第四》:車師后王叛,擊其前王。
- 34. 《後漢書·帝紀第四》: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后王,斬之。
- 35. 《後漢書·帝紀第四》:燒當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徵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 36. 《後漢書·帝紀第四》:護羌校尉周鮪擊燒當羌,破之。
- 37. 《後漢書·帝紀第四》: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擊破之。
- 38. 《後漢書·帝紀第四》:辛卯,巫蠻叛,寇南郡。
- 39. 《後漢書·帝紀第四》: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 40. 《後漢書·帝紀第四》:自中興以後,逮於永元,雖頗有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闢土世廣。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西指,則通譯四萬。
- 41. 《後漢書·帝紀第四》: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時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苟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勑太官勿復受獻。”由是遂省焉。
- 42. 《後漢書·西域傳·安息傳》:和帝永元九年,都護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條支。臨大海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謂英曰:“海水廣大,往來者逢善風三月乃得度,若遇遲風,亦有二歲者,故入海人皆齎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
- 43. 《後漢書·卷四·孝和孝殤帝紀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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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晉書》:昔漢章帝竇後殺和帝之母,和帝即位盡誅諸竇。當時議者欲貶竇後,及後之亡,欲不以禮葬。和帝以奉事十年,義不可違,臣子之道,務從豐厚,仁明之稱,表於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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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致堂讀史管見‧卷四》
- 50. 《容齋隨筆‧卷三》
- 51. 《習學記言序目》
- 52. 範光宙《史評‧卷五》
- 53. 《義門讀書記‧卷二十一》
- 54. 《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第十上》:和帝陰皇后諱某,光烈皇后兄執金吾識之曾孫也。
- 55. 《後漢書·卷五十五·章帝八王列傳第四十五》:平原懷王勝,和帝長子也。不載母氏。
- 56. 《後漢書·卷十下·皇后紀第十下》:皇女保,延平元年封脩武長公主。皇女成,元年封共邑公主。皇女利,元年封臨潁公主,適即墨侯侍中賈建。皇女興,元年封聞喜公主。和帝四女。
- 57. 《後漢書•耿弇列傳》:夔字定公。少有氣決。永元初,為車騎將軍竇憲假司馬,北擊匈奴,轉車騎都尉。三年,憲復出河西,以夔為大將軍左校尉。將精騎八百,出居延塞,直奔北單于廷,於金微山斬閼氏、名王已下五千餘級,單于與數騎脱亡,盡獲其匈奴珍寶財畜,去塞五千餘裏而還,自漢出師所未嘗至也。乃封夔粟邑侯。會北單于弟左鹿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眾八部二萬餘人,來居蒲類海上,遣使款塞。以夔為中郎將,持節衞護之。及竇憲敗,夔亦免官奪爵土。
- 58. 《後漢書•南匈奴列傳》:三年,北單于復為右校尉耿夔所破,逃亡不知所在。其弟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將右温禺鞬王、骨都侯已下眾數千人,止蒲類海,遣使款塞。大將軍竇憲上書,立於除鞬為北單于,朝廷從之。四年,遣耿夔即授璽綬,賜玉劍四具,羽蓋一駟,使中郎將任尚持節衞護屯伊吾,如南單于故事。方欲輔歸北庭,會竇憲被誅。五年,於除鞬自畔還北,帝遣將兵長史王輔以千餘騎與任尚共追誘將還斬之,破滅其眾。
- 59. 《後漢書•袁張韓周列傳》:時竇憲復出屯武威。明年,北單于為耿夔所破,遁走烏孫,塞北地空,餘部不知所屬。憲日矜己功,欲結恩北虜,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于,置中郎將領護,如南單于故事。事下公卿議,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光祿勳耿秉等十人議可許。安與任隗奏,以為“光武招懷南虜,非謂可永安內地,正以權時之算,可得捍禦北狄故也。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單于反其北庭,並領降眾,無緣復更立阿佟,以增國費”。宗正劉方、大司農尹睦同安議。事奏,未以時定。安懼憲計遂行,乃獨上封事曰:“臣聞功有難圖,不可豫見;事有易斷,較然不疑。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單于者,欲安南定北之策也,恩德甚備,故匈奴遂分,邊境無患。孝明皇帝奉承先意,不敢失墜,赫然命將,爰伐塞北。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餘萬人,議者欲置之濱塞,東至遼東,太尉宋由、光祿勳耿秉皆以為失南單于心,不可,先帝從之。陛下奉承洪業,大開疆宇,大將軍遠師討伐,席捲北庭,此誠宣明祖宗,崇立弘勳者也。宜審其終,以成厥初。伏念南單于屯,先父舉眾歸德,自蒙恩以來,四十餘年。三帝積累,以遺陛下。陛下深宜遵述先志,成就其業。況屯首唱大謀,空盡北虜,輟而弗圖,更立新降,以一朝之計,違三世之規,失信於所養,建立於無功。由、秉實知舊議,而欲背棄先恩。夫言行君子之樞機,賞罰理國之綱紀。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行焉。’今若失信於一屯,則百蠻不敢復保誓矣。又烏桓、鮮卑新殺北單于,凡人之情,鹹畏仇讎,今立其弟,則二虜懷怨。兵、食可廢,信不可去。且漢故事,供給南單于費直歲一億九十餘萬,西域歲七千四百八十萬。今北庭彌遠,其費過倍,是乃空盡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詔下其議。安又與憲更相難折。憲險急負埶,言辭驕訐,至詆譭安,稱光武誅韓歆、戴涉故事,安終不移。憲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為單于,後遂反叛,卒如安策。
- 60. 漢和帝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1-05-30]
- 61. 《後漢書 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餘眾乃降。於是置象林將兵長史,以防其患。
- 62. 《漢書 卷四 孝和孝殤帝紀第四》:十四年……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
- 63. 《後漢書 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和帝永元四年冬,漊中、澧中蠻潭戎等反,燔燒郵亭,殺略吏民,郡兵擊破降之。
- 64. 《後漢書 卷八十六 南蠻西南夷列傳第七十六》:永元六年,郡徼外敦忍乙王莫延慕義,遣使譯獻犀牛、大象。九年,徼外蠻及撣國王雍由調遣重譯奉國珍寶,和帝賜金印紫綬,小君長皆加印綬、錢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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