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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肅
(元朝大臣)
鎖定
- 字
- 才卿
- 諡 號
- 文獻
- 封 號
- 邢國公
- 所處時代
- 元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威州洺水縣
- 出生日期
- 1188年
- 逝世日期
- 1263年
- 主要作品
- 《讀易備忘》
- 本 名
- 劉肅
劉肅人物生平
劉肅(1188—1263),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朝興定二年,考中詞賦進士。嘗為尚書省令史。時有盜內藏官羅及珠,盜不時得,逮繫貨珠牙儈及藏吏,誣服者十一人。刑部議皆置極刑。劉肅執之曰:“盜無正贓,殺之冤”。皇帝大怒。有近侍夜見劉肅,具道其旨,劉肅曰:“辨析冤獄,臣職也,惜一己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次日,親詣尚書省辯解更加用力。右司郎中張天綱説:“吾為汝具奏辨析之”。奏報入朝後,皇帝感悟,囚得不死,外調新蔡縣令。先時,縣中賦税以牛的多寡為差,民匿不耕。劉肅到任後,傳命樹畜繁者不加賦,民遂殷富。瀕淮民有竄入宋境,籍為兵而優其糧,間有歸者,頗艱於衣食,時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謀叛論,肅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難往也,口雖言而心無實,準律當杖八十。”奏可。繼擢户部主事。
金朝滅亡,依附於東平人嚴實,擔任左司員外郎,又改行軍萬户府經歷。東平歲賦絲銀,復輸綿十萬兩、色絹萬匹,民不能堪。劉肅支持嚴實上奏免除。壬子,世祖忽必烈在潛邸時,以為邢州安撫使。劉肅興鐵冶,行楮幣,公私賴焉。中統元年,擢真定宣撫使。時中統新鈔行,罷銀鈔不用。真定以銀鈔交通於外者,凡八千餘貫,公私囂然,莫知所措。劉肅建言三策:仍用舊鈔;新舊兼用,官以新鈔,如數換取舊鈔。中書省聽從其第三策,遂降鈔五十萬貫。中統二年,授左三部尚書,官曹典憲,多所議定,巡撫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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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幾,兼商議中書省事。三年,致仕,給半俸。中統四年,卒,年七十六,累贈推忠贊治功臣、榮祿大夫、上柱國、大司徒、邢國公,諡號文獻。
劉肅品性舒緩,有執守。嘗集諸家《易》説法,彙編成《讀易備忘》。廣收門徒,弟子包括劉秉忠兄弟等人。
劉肅親屬成員
兒子:劉憲,禮部侍郎;劉愻,大名路總管。(注意:憲,古字為憲)
孫子:劉賡,翰林學士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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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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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元史 卷一百六十 列傳第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9-27]
- 2. 陳佳臻.《析津志·名宦》史源考——兼考元初中書官員劉肅的官職:《文獻》,2020年3期
- 3. 元史 卷一百七十一 列傳第五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