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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純露

鎖定
劉純露(1986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4日),男,廣東省清遠市英德市英城城西居委會水樓下組14號人 [1]  ,身份證號:441881198612010439 [1] 4·24清遠KTV縱火案罪犯 [2] 
2018年4月24日10時50分,英德市英城街道城西居委會水樓下組村被成功抓獲。 [3] 
2018年4月26日,被廣東省清遠英德市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2] 
2018年9月11日,一審被判死刑 [4] 
2019年6月,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5] 
2019年12月24日,劉純露被執行死刑。 [6] 
中文名
劉純露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86年12月1日 [1] 
逝世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6] 
出生地
廣東清遠市英德市
主要罪行
4·24清遠KTV縱火案 [2] 

劉純露事件背景

2018年4月23日,被告人劉純露與朋友黃某、何某、吳某來到廣東省英德市英城茶園路蘭桂坊KTV [2]  唱歌喝酒。期間,劉純露進入同樓層的另一廂房內,向一女服務員張某表白遭拒,心生怨恨,隨後又與鄧某明談買賣靈芝生意時,被鄰坐的鄧某某打岔而導致交易不成,心生惱怒,揚言要放火燒掉KTV。 [7] 
在案發KTV二樓、三樓的18人因沒來得及跑出、吸入高温濃煙後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4人被消防人員救出。 [7] 

劉純露犯罪經過

24日凌晨0時30分許,劉純露來到該KTV一樓大廳,將停放在該處的自用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同行的黃某、何某見狀阻攔,但劉純露不顧阻攔,又衝進KTV一樓大廳,用打火機點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發生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整個大廳,將大廳及門口的木門、摩托車等物品引燃。劉純露放火後逃離現場。 [7] 

劉純露歸案經過

4月24日10時50分,英德市英城街道城西居委會水樓下組村被成功抓獲。 [3] 

劉純露案件審理

劉純露批准逮捕

2018年4月26日,廣東省清遠英德市人民檢察院對英德“4·24”縱火案犯罪嫌疑人劉純露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2] 

劉純露提起公訴

劉純露涉嫌放火罪一案,由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司法鑑定,劉純露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為落實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祥福親自辦理此案。2018年7月13日,清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4·24”特大縱火案被告人劉純露以涉嫌放火罪向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劉純露有權委託辯護人,告知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清遠市人民檢察院劉祥福檢察長審閲案卷材料,到英德市看守所訊問劉純露,察看了火災現場,認真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意見。 [8] 

劉純露一審開庭

2018年8月16日上午9時許,由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英德“4 .24”縱火案在英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因案情重大、社會影響廣泛,法院慎重考慮後決定採用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制合議庭審理該案,並由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朱可勝擔任審判長,清遠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祥福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9-10] 
起訴書指控,2018年4月23日晚上20時許,被告人劉純露和朋友來到英德市某KTV喝酒唱歌。其間,劉純露向其喜歡的房間服務員張某某表白遭到拒絕,同時在與該房消費的鄧某甲談買賣靈芝生意時,被自稱是KTV老闆的鄧某乙打岔而交易不成,便心生憤怒,揚言要放火燒掉KTV。4月24日凌晨0時30分許,劉純露將停放在該處的自己的藍色男裝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之後不聽朋友的勸阻,用身上的打火機點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被點燃後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門口,將門口的木門、摩托車引燃,導致KTV內未來得及逃出的18人被高温煙燻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數人在逃生過程中受傷。劉純露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當日早上10時許,劉純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9-10]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純露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以及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10] 
庭審中,劉祥福檢察長宣讀了起訴書,圍繞案件核心訊問被告人,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充分進行舉證、質證。隨後,劉祥福檢察長髮表公訴意見,直指被告人犯罪事實,並從法理情方面痛斥被告人犯罪行為的荒謬,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帶來的嚴重傷害。 [9-10] 
劉純露當庭落淚並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日宣判。 [9-10] 

劉純露一審判決

2018年9月11日下午,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純露放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劉純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7]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純露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及他人財物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被告人劉純露因日常個人感情瑣事不滿而故意放火,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性質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應對其適用死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7]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參與個案審理、司法監督、法律調解、法治宣傳、聯繫羣眾等功能優勢。該案合議庭規格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以來廣東全省法院在刑事審判中首次採用的7人制合議庭。案件當天成功破獲和及時宣判,彰顯了政法機關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決心堅定不移。 [7] 

劉純露二審判決

2019年6月,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劉純露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審理該案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級高級法官林鎧芳表示,劉純露為泄私憤而罔顧他人生命,故意縱火,其一時衝動,頃刻讓18個無辜的人失去寶貴的生命,給18個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罪行極其嚴重,罪行令人髮指,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仍不足以平民憤。 [11] 

劉純露執行死刑

2019年12月24日上午,廣東省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英德特大放火案罪犯劉純露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劉純露宣告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臨刑前,劉純露會見了近親屬。 [6]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2018年4月24日凌晨30分許,被告人劉純露因個人瑣事心生不滿,將其停放在英德市區某KTV一樓的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隨後用打火機點燃地面上的汽油,火勢迅速蔓延,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及他人財物重大損失的嚴重危害後果,性質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劉純露以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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