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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禮生

(安徽省池州市委一級巡視員)

鎖定
劉禮生,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懷寧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1985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現任池州市委一級巡視員 [1]  [5] 
中文名
劉禮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懷寧
出生日期
1965年10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劉禮生人物履歷

1982.09-1985.07池州農校農學專業學習
1985.07-1988.10安慶市郊區長風鄉政府公安特派員、團委書記
1988.10-1993.06池州地區監察局信訪科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3.06-1997.08池州地區監察局信訪科科長、地紀委黨風廉政室副主任(其間:1994.12省高教自考安徽大學法律專業大專畢業)
1997.08-2000.07池州地區紀委委員 (其間:1997.12省高教自考安徽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
2000.07-2002.02貴池區(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其間:2001.03-2001.12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2.02-2004.05池州市貴池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其間:2003.09-2003.11掛職任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委副書記)
2004.05-2006.05池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2006.05-2006.08池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市糾風辦主任
2006.08-2006.10池州市貴池區委書記
2006.10-2009.04池州市貴池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9.04-2010.04池州市委秘書長
2010.04-2010.06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池州市委秘書長
2010.06-2014.09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09-2014.10池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2014.10-2016.10池州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2016.10-2020.04池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2020.04- 2021.11池州市一級巡視員、市委政法委書記 [1-2] 
2021.11- 池州市一級巡視員

劉禮生職務任免

2016年9月,任安徽省池州市委常委。 [3] 

劉禮生人物事件

接受處分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佈《安徽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問題突出、湖體水質惡化問題。我省規定,湖泊人工養殖面積應控制在水域面積15%以內。但池州市政府對此規定長期不予落實,導致保護區內水產養殖管理失控,僅核心區和緩衝區內養殖點就有95個,核心區內人工養殖面積超過水域面積85%。2014年以來,池州市,東至縣、貴池區政府放任在保護區緩衝區內建設“漁民上岸”工程,東至縣政府,池州市發改委、農委同意宏達養豬專業合作社在緩衝區內建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2016年保護區管理局對池州市林下生態畜禽養殖、綠化苗木基地、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等項目下發整改通知書,但截至督查時,這三個項目仍未整改,保護區管理局未對這些違規項目進行跟蹤查處。近年來,升金湖水質逐年惡化。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禮生(時任池州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