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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福
(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原副科級幹部)
鎖定
- 中文名
- 劉福
- 國 籍
- 中國
劉福人物經歷
1989年7月至1993年9月,任桂陽縣和平中心醫院臨牀醫師;
1993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臨牀醫師;
2013年1月,任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副科級幹部(期間:2017年1月,聘為基層主任醫師)。
劉福社會任職
中國醫師協會心血管病醫師分會基層工作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醫院協會血管病綜合診療管理專業委員會委員;
中國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心臟重症分會湖南省專業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學會心血管病專業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中西醫結合腦心同治專業委員會青年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醫師協會心血管專業委員會分會學術委員;
郴州市醫學會心血管內科專業委員會委員;
郴州市醫學會心血管健康促進與康復學專業委員會委員;
郴州市醫學會心電生理與起搏專業委員會委員;
郴州市醫學會介入醫學專業委員會委員;
劉福人物事件
劉福違紀調查
劉福依法雙開
經查,劉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醫療器材公司在醫療耗材採購、使用上謀取利益,並收受醫療耗材回扣,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福身為醫療機構的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勤廉行醫卻被“圍獵”迷途,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把醫院當成謀取私利的“生意場”,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戒懼,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桂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桂陽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福開除黨籍處分;由桂陽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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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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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湖南一縣人民醫院兩名幹部同時被查 .其他.2023-02-06
- 2. 肖軍兵、劉福被“雙開”! .郴州電台.2023-04-12[引用日期2023-04-12]
- 3. 「感恩奉獻三十年」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三十年醫療奉獻獎醫師人物介紹 .桂陽縣第一人民醫院微信公眾號[引用日期2023-04-13]
- 4. 湖南一醫院副院長等兩人被“雙開”!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引用日期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