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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琰
(三國時期蜀漢官員)
鎖定
劉琰人物生平
劉琰深受厚待
章武三年(223年)四月,劉備逝世。五月,太子劉禪即位,改元建興。劉琰受封都鄉侯,官位排位僅次於李嚴,又兼任衞尉、中軍師、後將軍,後又由後將軍升遷為車騎將軍。劉琰雖官居高位,但並不參與蜀漢的國政事務,只是象徵性地率領千餘士兵,跟隨蜀漢丞相諸葛亮提些批評建議而已。即便如此,劉琰的排場也十分高調,他的車馬服飾飲食,可以稱得上是奢侈豪華,府下侍婢有幾十個,都能歌舞奏樂,劉琰又教會了她們誦讀東漢詞賦家王延壽的名作《魯靈光殿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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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興九年(231年)二月,諸葛亮第四次北伐曹魏。六月,因糧草不繼,漢軍退回蜀中。八月,北伐大軍退還後,負責糧草運輸的李嚴弄虛作假,想逃脱責任,劉琰等與諸葛亮共同上書後主劉禪請求罷黜李嚴。劉琰在公文的彈劾諸臣中名列第一,可見其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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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琰失志恍惚
建興十年(232年),劉琰與蜀漢前軍師魏延不和而爭吵,説的話狂妄荒誕,受到諸葛亮的責備。劉琰寫信向諸葛亮檢討道:“我天生本性空虛無能,本來德操品行就微薄,再加上有沉溺飲酒荒廢事情的惡習,故自先帝以來,人們對我的議論紛紜不斷,幾乎使我垮掉。多蒙明公您能明察我一心為國,寬恕我身上的穢垢惡習,扶持幫助我渡過難關,獲得現在的爵祿職位。近來喝醉了心智迷亂,説話悖理錯誤,您又仁慈地寬容了我一時莽撞,不將我送到司法官員那裏審判,使我得以保全性命。我一定深切自責約束自己,改正錯誤以死報國,並以此向神靈發誓;但如果無處可以效命的話,我就無臉面再見眾人了。”諸葛亮於是遣送劉琰回成都,保持其官位不變。但劉琰感到不得志,因而舉止失常、神情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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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琰棄市而死
建興十二年(234年)正月,劉琰的妻子胡氏進宮向去向太后祝賀新春,太后特定留下胡氏,過了一個月胡氏才出宮回家。由於胡氏長得很美麗,劉琰懷疑她和後主劉禪私通,就叫行刑的吏卒責打胡氏,竟至用鞋子抽打胡氏的臉部,然後休棄了胡氏並趕出家門。胡氏向執法部門交待了所有的情況並控告劉琰,劉琰犯法獲罪最被捕入獄。有司最終認定:吏卒不是責打妻子的人,臉也不是承受鞋子的地方。因此將劉琰在鬧市執行死刑。自此大臣妻子母親入朝慶賀的習慣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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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琰歷史評價
劉琰文學形象
劉琰在小説《三國演義》中出場於第91、92與115回,形象與歷史上的劉琰有些許藝術改造,為蜀漢大臣。丞相諸葛亮上表北伐中原,劉琰以行中軍師、車騎大將軍、領都鄉侯的身份跟隨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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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北伐中,漢軍攻取曹魏南安郡、安定郡,劉琰與吳懿分別統兵守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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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琰因責妻而被棄市之事則被挪到黃皓預政期間,以襯托後主寵信黃皓、不理朝政的昏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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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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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劉琰字威碩,魯國人也。先主在豫州,闢為從事,以其宗姓,有風流,善談論,厚親待之,遂隨從周旋,常為賓客。先主定益州,以琰為固陵太守。
- 2. 《三國志·卷三十二·蜀書二·先主傳第二》:十九年夏,雒城破,進圍成都數十日,璋出降。
- 3. 《三國志·卷三十三·蜀書三·後主傳第三》:三年夏四月,先主殂於永安宮。五月,後主襲位於成都,時年十七。尊皇后曰皇太后。大赦,改元。
- 4.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後主立,封都鄉侯,班位每亞李嚴,為衞尉中軍師後將軍,遷車騎將軍。然不豫國政,但領兵千餘,隨丞相亮諷議而已。車服飲食,號為侈靡,侍婢數十,皆能為聲樂,又悉教誦讀《魯靈光殿賦》。
- 5. 《諸葛亮集·卷一·公文上尚書》:輒與行中軍師車騎將軍都鄉侯臣劉琰……等議,輒解平任,免官祿、節傳、印綬、符策,削其爵土。
- 6. 《三國志·卷三十三·蜀書三·後主傳第三》:九年春二月,亮復出軍圍祁山,始以木牛運。魏司馬懿、張郃救祁山。夏六月,亮糧盡過軍,郃追至青封,與亮交戰,被箭死。秋八月,都護李平廢徙梓潼郡。
- 7.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九年春,亮軍祁山,平催督運事。秋夏之際,值天霖雨,運糧不繼,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藩喻指,呼亮來還;亮承以退軍。平聞軍退,乃更陽驚,説“軍糧饒足,何以便歸”?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顯亮不進之愆也。又表後主,説“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亮具出其前後手筆書疏本末,平違錯章灼。平詞窮情竭,首謝罪負。
- 8.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建興十年,與前軍師魏延不和,言語虛誕,亮責讓之。琰與亮箋謝曰:“琰稟性空虛,本薄操行,加有酒荒之病,自先帝以來,紛紜之論,殆將傾覆。頗蒙明公本其一心在國,原其身中穢垢,扶持全濟,致其祿位,以至今日。間者迷醉,言有違錯,慈恩含忍,不致之於理,使得全完,保育性命。雖必克己責躬,改過投死,以誓神靈;無所用命,則靡寄顏。”於是亮遣琰還成都,官位如故。琰失志慌惚。
- 9.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十二年正月,琰妻胡氏入賀太后,太后令特留胡氏,經月乃出。胡氏有美色,琰疑其與後主有私,呼卒五百撾胡,至於以履搏面,而後棄遣。胡具以告言琰,琰坐下獄。有司議曰:“卒非撾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琰竟棄市。自是大臣妻母朝慶遂絕。
- 10. 《三國志·卷四十·蜀書十·劉彭廖李劉魏楊傳第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4-30]
- 11. 《三國演義第九十一回:祭瀘水漢相班師 伐中原武侯上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1]
- 12. 《三國演義第九十二回:趙子龍力斬五將 諸葛亮智取三城》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1]
- 13. 《三國演義第一百一十五回:詔班師後主信讒 託屯田姜維避禍》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5-01]
- 14. 門巋主編;王岫、王連升、孫香蘭等副主編.二十六史精要辭典上.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93.第806-8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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