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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琨

(四川省成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劉琨,四川省成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
中文名
劉琨
曾任職務
四川省成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提起公訴
四川省成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劉琨(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遂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琨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琨,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遂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琨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