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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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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浦,男,漢族,1949年8月生,山東泰安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院世界經濟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
現任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執行會長。 [1-2] 
中文名
劉玉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泰安
出生日期
1949年8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劉玉浦人物履歷

劉玉浦 劉玉浦
1968.09——1972.03,遼寧省西豐縣涼泉公社插隊知青;
1972.03——1973.09,遼寧省西豐縣革委會幹事;
1973.09——1976.11,東北工學院鋼冶系電冶金專業學習;
1976.11——1977.06,冶金部北京鋼鐵設計院技術員;
1977.06——1982.06,冶金部企業辦公室(直工部)助理工程師、部機關團委書記;
1982.06——1986.05,共青團中央常委、中央國家機關團委書記(其間:1985.06—1986.01 在中央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6.05——1995.10,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1995.10——1996.01,陝西省省長助理;
1996.01——1998.05,陝西省省長助理、省計委主任;
1998.05——1998.06,陝西省委常委,省長助理、省計委主任;
1998.06——2000.11,陝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1995.09—1998.07 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世界經濟專業學習);
2000.11——2003.12,廣東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3.12——2004.02,廣東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04.02——2004.07,廣東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長,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校(院)長;
2004.07——2007.05,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校(院)長;
2007.05——2007.12,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
2007.12——2008.02,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深圳市委書記;
2008.02——2008.04,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深圳市委書記、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8.04——2008.09,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8.09——2010.04,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0.04——2010.05,廣東省委副書記 [3]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4] 
2010.05——2013.01,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
第八屆、九屆、十屆廣東省委委員。 [3-5] 

劉玉浦論述

劉玉浦 劉玉浦
2010年6月5日在深圳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上,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浦高票連任。在發表履職感言時,劉玉浦借用老革命家彭真的話表示,人大不是養老院,新一屆人大要有活力和激情。

劉玉浦人大要敢於監督“一府兩院”

劉玉浦説,新一屆的人大要成為積極進取、自發有為的人大,要成為講政治顧大局的人大,要成為崇尚法治維護法律權威的人大,要成為尊重民意關注民生的人大,要成為依法用權、規範辦事的人大,要成為有活力有激情的人大。
劉玉浦提出,要正確處理人大和一府兩院的關係。對一府兩院既要敢於監督又要善於監督,使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有力度、有時效。又要支持一府兩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完成各自任務。人大監督的出發點是支持和幫助,落腳點也是支持和幫助,通過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和公平司法,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

劉玉浦特區擴大要用足立法權

劉玉浦要求,新一屆人大要充分發揮深圳擁有兩種立法權的優勢,特別是國務院批准深圳經濟特區擴大的良好時機,用好用足特區立法權,多立促進改革、保障改革的法規,多立推進社會熱點難點問題解決的法規。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推進法律法規的實施,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
劉玉浦提出,新一屆人大要維護好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所做的工作,做出的決定和決議,要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通過立法監督等多種工作手段,最大限度地協調平衡各種利益關係和社會矛盾。推進交通、住房、醫療、社保、安全、就學、就業等問題的有效解決。多辦實事,多辦好事,使全市人民都能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感受到幸福家園的快樂。要建設維護人民羣眾的政治權力,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保證人民羣眾依法選舉的權利,有序參與民主決策,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劉玉浦人大要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

劉玉浦強調,新一屆人大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按照程序辦事。人大管立法,管法律監督,首先自己要帶頭依法辦事,確保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確保權力行使的合法性和權威性。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積極決定問題,積極行使權力。要充分保障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民主權力,討論問題平等對話,決定問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要自覺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接受社會和新聞媒體的監督,確保依法履職,廉潔從政。要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人大機關的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強內部的規範化建設,使各項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劉玉浦説,深圳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職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多數也是兼職的,但這不等於説人大工作並不重要,就不需要活力和激情。“老一輩革命家彭真同志曾説過,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權力機關也是工作機關,不是養老院,不是清談清談,建議建議,而是依法行使權力進行工作。我們全體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有強烈的光榮感和責任感,熱愛人大工作,把履行職責當成分內的工作,神聖的工作,要積極參加人大組織的各項會議、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積極調研反映社情民意,積極提出有質量的議案、建議和意見,真正做到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
劉玉浦希望新一屆人大代表要加強學習,善於學習,保持敏鋭的思維,敢於改革,敢於創新,敢於堅持真理,揚善抑惡,以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苦幹實幹的工作作風,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劉玉浦劉玉浦履職感言

新一屆的人大要成為積極進取、自發有為的人大,要成為講政治顧大局的人大,要成為崇尚法治維護法律權威的人大,要成為尊重民意關注民生的人大,要成為依法用權、規範辦事的人大,要成為有活力有激情的人大。
要正確處理人大和一府兩院的關係。對一府兩院既要敢於監督又要善於監督,使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有力度、有時效。又要支持一府兩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完成各自任務。人大監督的出發點是支持和幫助,落腳點也是支持和幫助。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