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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華

(原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

鎖定
劉炳華,1952年生,退休前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榮獲檢察榮譽勳章。 [1] 
中文名
劉炳華
出生日期
1952年

目錄

劉炳華個人經歷

劉炳華,偏愛關注研究糾錯防錯案件,並着有《情繫黎民——一個檢察官對執法公正的思索》,書中整理了160個糾錯案件。歷經7年的調查,他認定,18年前的“梅吉祥、梅吉楊案”有巨大冤情。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