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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芬

(黑龍江綏化安達市原市委書記)

鎖定
劉淑芬,女,漢族,1968年9月生,黑龍江伊春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齊齊哈爾師範學院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畢業,農業推廣碩士。曾任黑龍江省綏化市安達市委書記。
2021年02月,劉淑芬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3] 
中文名
劉淑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黑龍江伊春
出生日期
1968年09月
畢業院校
齊齊哈爾師範學院

劉淑芬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 齊齊哈爾師範學院中文專業本科班學生
1991.07--1993.03 黑龍江省綏化行署監察局科員
1993.03--1997.04 黑龍江省綏化地區紀委信訪室檢查員
1997.04--2000.05 黑龍江省綏化地區紀委黨風室副科級員
2000.05--2000.12 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黨風室副科級員
2000.12--2001.04 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黨風室正科級員
2001.04--2001.11 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黨風室副主任
2001.11--2004.06 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黨風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06--2006.12 黑龍江省綏化市紀委糾風室主任(副處級)
2006.12--2009.12 黑龍江省望奎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9.12--2012.05 黑龍江省肇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其間:2010.04--2012.06在中國農科院農村與區域發展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獲碩士學位)
2012.05--2014.01 黑龍江省肇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兼肇東市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正處級)
2014.01--2017.02 黑龍江省安達市委副書記、市長 (期間:2016.05--2016.07 在省委黨校地市級中青年幹部研修班學習)
2017.02--2017.03 黑龍江省安達市委書記、市長
2017.03-- 黑龍江省安達市委書記 (期間:2017.11--2018.01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縣委書記研修班13期>) [2] 

劉淑芬人物事件

劉淑芬違紀被查

2020年11月,安達市委書記劉淑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淑芬依法雙開

2021年02月08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安達市委原書記劉淑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淑芬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鉅額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政府採購、資金借貸等活動,違規決定由政府承擔企業債務擔保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淑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政治上蜕變,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工作上擅權,將組織人事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破壞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經濟上貪婪,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淑芬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