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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原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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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唐河县马振抚乡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
2021年6月20日,据南阳市纪委监委消息,刘洪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内乡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
中文名
刘洪波
民    族
汉族
籍    贯
唐河县马振抚乡
出生日期
1957年9月

人物履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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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堡采遥鸦.12-1980.04 部队服役;
1980.04-1981.06 社旗县教育局工作;
1981.06-1989.03壳求祝 历任社旗县人民法院代书记员,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颂提助理监察员、监察员;
1989.03探院悼-1992.08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科副科长(副科级);
199淋厦企2.08-1995.10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5.10-2013.02 社旗县人民影樱验检察院党骗迁组成员、副检察长(正科级);
2013.02-2017.08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8 退休键茅。

人物事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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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0日,据南阳市纪委监委消息,刘洪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内乡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