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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巖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

鎖定
劉洪巖,男,漢族,黑龍江慶安縣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生態法研究室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環境與資源法研究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
中文名
劉洪巖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畢業院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
主要成就
霍英東教育基金(2010年)等特別資助
學    位
法學博士
籍    貫
黑龍江慶安縣

劉洪巖人物經歷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研究人員(法理學專業,2010);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法學博士(生態法專業,2006);俄羅斯莫斯科大學法學碩士(法哲學專業,2003);黑龍江大學法學學士(經濟法專業,1998)。

劉洪巖研究領域

研究方向
生態法(環境與資源法)、法哲學及法理學、俄羅斯法。
關注方向
在生態法研究領域,對生態法的基礎理論、生態法哲學、比較生態法、生態安全、生態政治及俄羅斯生態法等方面一直是本人持續關注的問題。其中對“比較生態法基礎理論問題”的研究曾獲得了俄羅斯學界“填補了比較生態法基礎理論研究的空白”的高度評價,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俄羅斯功勳法學家C.A.巴葛柳波夫教授併為此單獨撰文(發表在俄羅斯《外國立法與比較法》雜誌2005年第3期);在俄羅斯法研究領域,對俄羅斯的法治理論、司法改革、市民社會發展、公民參與、法律文化、法哲學及斯拉夫法等方面有較深入和全面的考察,是國內學界為數不多的對俄羅斯及獨聯體國家法治理論及實踐問題持續關注並系統梳理的學者之一,在該領域已完成和發表近百萬字的學術研究成果,形成了獨有的研究視角和研究特色。

劉洪巖學術成果

劉洪巖綜述

迄今個人獨著3部(其中俄文專著1部),合著2部。在中國、俄羅斯、法國核心學術期刊《法學研究》、《環球法律評論》、《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國家與法》(俄羅斯)、《法與國家:理論和實踐》(俄羅斯)、《政治與社會》(法國與俄羅斯)、《公民與法》(俄羅斯)等用中、俄文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主持和參與俄羅斯及中國國家級和省部級研究課題三十餘項,並參與國家部委立法項目多項。近年來,為俄羅斯和國內的行政機關、學術機構、高等院校及社會團體做過有關中國、俄羅斯及獨聯體國家法治發展的學術報告及講座近二十餘場,並多次參加中國、俄羅斯及中亞國家組織的相關領域的國際學術會議。

劉洪巖生態法研究

出版著作
1.«Развитие экологического права Китая и России»(俄文著作) ,《中俄生態法的發展》,俄羅斯科學院出版社,2008年10月;
2.《中俄生態經濟合作中的立法保障問題研究》(中文著作),2010年9月,黑龍江大學出版社。
學術文章
1.環境法的基礎理論及環境法哲學研究
(1)«Сравнительная экологическая юриспруденция как предмет изуяения экологичческого права», «Государство т право»,2007.2;《作為生態法調整對象的比較生態法學》,《國家與法》雜誌(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2007年2期,獨著 ;
(2)«Концепт и взгляды на природу в экологическом праве»,«Государство т право»,2010.3《生態法的自然觀及理念》,《國家與法》雜誌(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2010年3期,獨著 ;
(3)《可持續發展語境下我國生態化法制的構建》,《河南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7年4期;
2.環境法史研究
(1)«Современное китайское экологическое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о и тенденции его развития», «Государство т право»,2005.2;《當代中國生態立法的發展》,《國家與法》雜誌(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2005年第2期,獨著;
(2)«Экологическая политика Китая :история развития и современное состояние», «Политика и общество»,2006.6.《中國生態政治:歷史發展和現狀》,《政治與社會》(俄羅斯-法國人文科學國家級雜誌),2006年6期,獨著;
3.比較環境法研究
(1)«Пути совершенствования экологического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а Китая с учетом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опыта», «Проблы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а несовершенные законы»,2006.3.;《中國生態立法中對俄羅斯生態立法經驗的借鑑》,《立法空白點問題》(俄羅斯烏特穆爾大學學報),2006年3月,獨著;
(2)«Сравнительная экологическая юриспруденция как основное направление в правовой науке», «Состояние и перспективы развития юридической науки»,2006.3;《作為法律科學新的研究方向的比較生態法學》,《法律科學發展的現狀和前景》(俄羅斯烏特穆爾大學學報),2006年3月,獨著。
(3)С.А.Боголюбов: «Отзыв офиуиального оппонента на диссертацию Лю Хуняня «Развитие экологического права Китая и России»», «Журнал зарубежного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а и сравнительного правоведения »《國外立法與比較法雜誌》2005.3 ;俄羅斯功勳法學家,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與比較法研究所教授С.А.巴戈柳波夫關於劉洪巖的《中俄生態立法比較研究》論文的評價。
4.環境法的基本制度研究
(1)«Юридическая 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 за экологические правонарушения в России и Китае», «Гражданин и право»,2007.1;《中俄生態違法法律責任研究》,《公民和法》雜誌,2007年1期,獨著。
(2)«Вопросы защиты окружающей среды в рамках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развития Китая»,《中國經濟發展中的環境保護問題》(俄文),載《遠東經貿導報》,2012.10;
5.外國環境法研究
(1)《俄羅斯聯邦生態法價值理念》,《俄羅斯法論叢》(2006年),獨著;
(2)《俄羅斯的環境保護與立法權》,《北方法學》,2007年3期,譯著;
(3)《俄羅斯生態立法法典化問題》,《求是學刊》,2009年2期,獨著。人大複印資料D413 《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9年第6期全文轉載;
(4)《俄羅斯生態安全立法的理論與實踐及對我國的啓示》,《環球法律評論》2009年第6期、獨著
(5)《俄羅斯生態立法的價值選擇及制度重構》,《俄羅斯中亞東歐研究》2009年6期,獨著。
(6)《俄羅斯現行生態政策問題研究》,《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年5期,獨著
(7)《風險社會語境下的俄羅斯生態安全立法》,載《政法論叢》,2012年第1期,獨著;
(6)環境立法問題研究
(1)《能源安全背景下的中國核安全立法》,載《中國法治藍皮書》(2012),獨著;
(2)環境法研究新進展綜述(2009.1—2011.10)《中國法治藍皮書》(2012)
(3)《2011年環境法及其重大法治事件》,載《2011中國法治發展狀況和2012年形勢預測》,載《中國法治藍皮書2012》。
(4)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幾點建議(2012,人大法工委)

劉洪巖法理學研究

1.法哲學問題研究
(1)«Анализ ценностей традиционной китайской философии права», «Право и госудфрство: теория и практика» 2004.1;《法哲學的價值分析》,《法與國家:理論和實踐》雜誌(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2004年1期,獨著;
(2)«Аннотацтя истории китайской философии права» «Право и госудфрство: теория и практика» 2005.1;《中國法哲學概論》,《法與國家:理論和實踐》雜誌(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2005年1期,獨著;
(3)«Традиционная китайская философия права: истоки,особености и историческое значение», «Актуальные проблемы социологии,экономики,и политологии на пороге 21 века»,2003.5;《中國法哲學的特點和歷史意義》,《21世紀之交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現實問題》(莫斯科大學),2003年5月,獨著;
2.法理學問題研究
(1)《福利國家社會法的未來趨勢與方向——兼及我國社會法發展進路》,《求是學刊》,2008年6期;
(2)《俄羅斯早期市民社會的形成》,《中國法學與法治發展30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獨著,2008年10月;
(3)《俄羅斯早期市民社會的形成和發展》,《北方法學》,2009年5期,第一作者。人大複印資料《世界史》2009年第12期全文轉載;
(4)《個人主義權利在俄羅斯的處境》,《法學研究》(2009年4期)筆談《權利的法律與道德根基》,獨著;
(5)《俄羅斯法治進程中公民參與的理論解讀》,《北方法學》,獨著,2010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11年第1期全文轉載;
(6)《俄羅斯公民參與的法律解讀及評析》,《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獨著,2010年6期。
(7)《內省與契合:當代俄羅斯法治秩序的變塑》,載《俄羅斯學刊》,2011年第3期。獨著;
(8)《當代俄羅斯法治發展的流變》,載《博士後交流》,2011年第2期,獨著;
(9)《2011中國法治發展狀況和2012年形勢預測》,載《中國法治藍皮書2012》,撰稿人之一。
(10) 《俄羅斯法治進程中的公民參與》,載《法治文明與公平正義》,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10月.

劉洪巖俄羅斯法研究

(一)著作
1.《中俄科技合作中的知識產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2011年2月,黑龍江大學出版社。
2.《俄羅斯法學通論》(俄羅斯法理學部分),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
(二)文章
1.《俄羅斯聯邦關於被害人、證人及其他刑事訴訟程序參加人國家保護法》,《環球法律評論》2009年第4期.校譯;
2.《對俄貿易的法律問題及對策》,《哈爾濱法學》2009年3期,獨著。
3.《俄羅斯反腐敗法》,《環球法律評論》2010年4期,校譯。
4.《俄羅斯聯邦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規制》(上),載《保密科學技術》,2011年第8期,獨著;
5.《俄羅斯聯邦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規制》(下),載《保密科學技術》,2011年第9期,獨著;
6.《俄羅斯定秘製度問題研究》,載《保密科學技術》,2011年第2期,獨著;
7.《俄羅斯定秘製度》,載《保密法制專刊》,2011年第2期,獨著;
8. 《俄羅斯制定、修訂國家秘密清單概覽》《保密工作》2012年第6期,獨著;

劉洪巖綜合研究

(一)著作
1、《刑法學》(編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
(二)文章
1.《社會管理穿新的法制化路徑》,載《法治與社會管理創新》(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10月;
2.《地方人大制度的創新與實踐》,廣東依法治省國情調研基地。
3.《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程序法〉的立法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
(三)學術會議論文
1、2011年10月17-18日,參加以“法治與社會管理”為主題的第三屆中芬比較法國際研討會,並做了題為“中國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化路徑”報告,並發表在年會論文集中;
2、2011年8月6—9日,參加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年會做了題為“風險社會下我國生態安全問題及應對措施建議”發言,並發表在年會論文集中;
3、2010年11月27日參加以“法治文明與公平正義”為主題的第三屆中國法學博士後論壇並做了題為《俄羅斯法治進程中的公民參與》的報告,並發表在《法治文明與公平正義》論文集中,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4、2010年12月15日,參加國家保密局在杭州舉行的《第二屆全國保密法制論壇》,做了題為《俄羅斯解密制度研究》的主題報告,並發表在年會論文集中;
5、2009年10月20日,參見哈爾濱國際法律論壇,做題為《對俄貿易合作法律問題及對策》的主題報告,並發表在《哈爾濱法學》2009年第3期;
6、2008.10參加第二屆法學博士後論壇,做了《俄羅斯早期市民社會的形成》主題報告,並發表在《中國法學與法治發展30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7、2008年8月參加第四屆“俄羅斯法制與法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做題為《俄羅斯生態立法法典化》,發表在載《第四屆“俄羅斯法制與法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8、2007年12月參加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主辦的“法治和社會和諧”國際學術研討會,做了題為《俄羅斯法制的新發展》的發言,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中;
9、2006年7參加第三屆俄羅斯法制與法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做了題為《俄羅斯生態立法價值理念重構及對我國啓示》,並發表在會議論文中;
10.2005年5月23-24日,參加第11屆全俄羅斯生態、土地立法科學實踐會議(莫斯科大學,俄羅斯科學院、俄羅斯聯邦政府比較法研究所、俄羅斯經濟發展安全委員會共同舉辦)。做了《生態比較法的範疇研究》主題報告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1.2006年3月,參加伊熱夫斯克大學 《法律科學發展的現狀和前景》學術會議,做了《生態立法發展域外經驗的借鑑》的主題發言 ,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2.2006年4月參加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和比較法研究所舉辦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和自然資源有效利用”學術會議,做了《中國生態政治及生態立法》的大會發言,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3.2006年9 月,在上海蔘加華東師範大學俄羅斯研究中心舉辦的“俄羅斯政治與經濟問題新發展”的國際學術研討會”《俄羅斯經濟合作中的法律問題》收錄在會議論文集中;
14、2006年10月,在北京參加北京外國語大學舉辦的全國俄羅斯學國際研討會,做了《俄羅斯法學研究的現狀及意義》學術報告,並發表在年會論文集中;
15.2004年9月,參加俄羅斯科學院舉辦的全俄羅斯“憲法與生態法的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做了題為《生態立法的憲法基礎》的大會發言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6.2004年4月,參加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主辦的“當代法律問題和法學出版物”國際學術會議,做了題為《人的生態權的哲學基礎》大會發言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7.2004年12月參加俄羅斯科學院舉辦的《俄羅斯生態法圓桌會議》,做了題為《人的生態安全》的大會發言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8.2004年11月29-12月1日,參加“第九屆全俄羅斯青年法學派學術會議(生態資源利用、保護、生態安全和經濟發展)”(莫斯科大學法律系和俄羅斯經濟發展安全委員會共同主辦),做了題為《中國生態立法發展及趨勢》的報告並發表在會議論文集;
19.2003年5月,參加主題為“21世紀之交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現實問題”的莫斯科大學第五屆人文青年學者國際會議並做了《法哲學的特點和意義》大會發言,論文被大會採用並發表;
20.2001年8月參加第一屆全國“蘇聯及俄羅斯法學及法制的發展”國際學術會議,做了題為《俄羅斯生態立法理念及對我國的借鑑意義》主題發言,並發表在《俄羅斯法論叢》第一卷。
21.2012年9月22日,參加第四屆中國法學博士後論壇,做了題為《社會管理創新的法制化路徑》的報告。發表在《法治與社會管理創新》論文集中(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10)

劉洪巖研究報告

1.《轉型期俄羅斯法治發展》(2010),28萬字。
2.《俄羅斯市法治進程中的民社會》(2010),12萬字。
3.《俄羅斯法理學的新發展》(2009),15萬字。
4.《俄羅斯法治根基的構建及對我國的啓示》(2011),20萬字。
5.《俄羅斯保密法律制度》(2009)24萬字。
6.《俄羅斯權力觀及社會轉型》(2011),5萬字。
7.《俄羅斯法治進程中的法律自治與司法改革》(2012),5。5萬字。

劉洪巖科研項目

1.主持的項目
(1)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俄科技合作中知識產權法律保障問題研究》 一般項目 (2006-2009);
(2)黑龍江大學傑出青年基金項目 《中俄知識產權制度比較》(2006-2009);
(3)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俄生態經濟合作中的立法保障問題研究》(2006-2009);
(4)黑龍江省教育廳海外學人項目 《中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2006-2009),;
(5)黑龍江大學博士科學基金《俄羅斯法理學的新發展》(2007-2008);
(6)國家保密局委託項目《俄羅斯保密法》,(2009);
(7)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第二批)《俄羅斯轉型期法治變遷問題研究》(2009);
(8)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二等資助《俄羅斯法治進程中的市民社會發展》(2009);
(9)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項目《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釋義起草(2011);
(10)北京市律協招標項目《中亞國家投資法律問題》(土庫曼斯坦部分),(2011);
(11)山西潞安集團委託項目《俄羅斯投資法律問題研究》,(2010);
(12)司法部一般項目《轉型期俄羅斯法治根基的構建及對我國的啓示》(09sfb2004),(2009-2011);
(13)霍英東教育基金《俄羅斯法治發展問題》(121088)(2010-2012)。
(14)俄羅斯科學院項《中俄生態立法比較研究》(2003-2006);
(15)俄羅斯科學院項目《原子能立法與環境保護》(2005-2009)。
(16)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科研啓動基金《俄羅斯法治進程中的法律自治與司法改革》(2012);
(17)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情調研重點項目《中國對俄貿易發展的癥結及法律對策》(2012).
(18)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斯拉夫法的歷史發展及對社會主義法系形成的影響》(2012)
2.參與的項目
(1)黑龍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從管理論到控權論――俄羅斯行政發展趨向研究》 一般項目(2001年—2003年);
(2)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科指導項目 “俄羅斯聯邦行政法理論基礎的變遷” 指導項目(2004年);
(3)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科重點項目《俄羅斯市民社會的發展與憲政進程》(2007-2009);
(4)工信部委託項目《稀土管理條例》(2010-2012);
(5)中國社會科學院重點項目《法律與權力哲學問題》(俄羅斯部分,2009-2011);
(6)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社會民生、社會和諧與社會法基礎理論研究》(08cfx002);
(7)國家發改委委託項目《制訂經濟體制改革促進條例子項目》(烏克蘭、俄羅斯及哈三克斯坦部分)(2011);
(8)黑龍江大學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宣告死亡制度研究 》(2007-2008);
(9)社科院國情調研項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廣東的實踐》(2012); [2] 

劉洪巖教學成果

曾長期從事法學教學工作,主要承擔本科生的法理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及經濟法學必修課和實用律師學、中國法律制度概論(針對外國留學生)的選修課;碩士研究生的法理學、環境法總論及俄羅斯法律制度(雙語課程);博士研究生的《俄羅斯法前沿》課程。迄今共指導和培養碩士研究生十餘名。

劉洪巖獲獎記錄

曾獲得俄羅斯總統獎學金(2003年);中國教育部海外優秀留學人員獎學金(2004年);黑龍江省留學人員歸國報國獎(2008年度);黑龍江省傑出法學工作者(2010年)等榮譽。並先後獲得黑龍江大學傑出青年基金(2006年)、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2009年);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二等資助(2009年);霍英東教育基金(2010年)等特別資助。其科研成果先後獲得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獎勵多次。

劉洪巖社會任職

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研究所生態法中心研究員,中國環境與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黑龍江省法學會俄羅斯法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學理論與法治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黑龍江大學俄羅斯法律問題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交流》法學編輯,哈爾濱市依法治市講師團成員。 [1] 
曾任職聯合國禁毒委、俄羅斯文化部、司法部、莫斯科州法院同傳翻譯;俄羅斯律師協會的中國籍外籍律師;商務部獨聯體國家官員培訓項目主講人;中俄議會立法會議專家顧問;中國駐俄羅斯大使館教育處法律顧問等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