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0有用+1
0

刘江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展开168个同名词条
刘江,男,汉族,1962年9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二级高级法官。
曾任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中文名
刘江
国    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62年9月
民    族
汉族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播报
编辑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
曾任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信息

播报
编辑
2016年8月30日,安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刘江为贵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1]
2022年10月2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免去刘江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