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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軍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

鎖定
劉永軍,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入黨。曾任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即墨國際商貿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主任。
2021年1月,劉永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劉永軍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6月
出生地
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

劉永軍人物履歷

曾任即墨市劉家莊鎮鎮長、段泊嵐鎮黨委書記、即墨市交通局局長等職。
2013年2月任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副主任(副縣級),即墨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3年4月任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副主任,通濟街道黨工委書記兼青島服裝工業園黨總支書記;
2014年1月任即墨國際商貿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主任;
2014年8月任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副主任,通濟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年1月任即墨經濟開發區管委副主任,即墨市市場建設服務中心主任、黨委書記;
2017年10月任即墨國際商貿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主任,
2019年1月任即墨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即墨國際商貿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主任。 [1] 

劉永軍人物事件

劉永軍接受調查

2020年7月,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即墨國際商貿城黨工委副書記、管委主任劉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青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永軍雙開處理

2021年1月,劉永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劉永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駕駛人員,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未經審批違法建設、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永軍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斂財、濫權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永軍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即墨區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