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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軍

(湖北咸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鎖定
劉正軍,湖北咸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中文名
劉正軍
身    份
犯罪嫌疑人

劉正軍犯罪經歷

2003年以來,被告人劉正軍、劉正勇藉助家族勢力,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先後承攬了黃畈工業園、萬順達商業街等地拆遷、土方工程,並通過暴力排擠同行等方式擴大勢力。二人先後網羅了大批人員,逐步形成了以劉正軍為組織、領導者,以劉正勇等7人為骨幹成員,以方瑞等8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以商養黑”“以黑護商”,2004年至2020年6月,通過承攬工程項目獲取經濟收入5000餘萬元,用於成員工資、福利,購買作案工具,及違法犯罪後的賠償、尋求非法庇護等;為打擊競爭對手、謀取經濟利益,該犯罪組織採取斷水電、威脅、毆打等暴力、軟暴力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經營活動、逼迫他人搬遷、插手民間糾紛,先後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串通投標等30起違法犯罪活動,致使22人輕傷或輕微傷;該犯罪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在咸寧温泉地區及拆遷、土方等相關工程領域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串通投標罪、重婚罪、逃税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危險駕駛罪等追究劉正軍等17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劉正軍開庭審理

2021年11月16日、17日,咸安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正軍等17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