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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樹

(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

鎖定
劉樹,男,漢族,浙江平湖人,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0月參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 
中文名
劉樹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平湖
出生日期
1968年5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學    歷
大學
性    別

劉樹人物履歷

劉樹,男,漢族,浙江平湖人,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0月參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88年10月至2021年5月 平湖市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業務科副科長;團支部書記;古橫橋水廠副廠長;天純經營部經理;平湖市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材料供應科科長、採購科科長、副經理;平湖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平湖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1] 

劉樹人物事件

平湖市城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平湖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樹依法雙開

經查,劉樹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淡忘初心使命,逾越紀法底線,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平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樹開除黨籍處分;由平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劉樹依法受審

經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劉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86萬餘元,個人實得217萬餘元。2021年11月,劉樹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