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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森
(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
鎖定
- 中文名
- 劉森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0年6月
- 畢業院校
- 中央黨校
- 出生地
- 河南林州
劉森人物履歷
1982.10——1989.12,新鄉市委辦公室機要科交通員、傳真員、機要員、副科長;
1989.12——1993.07,新鄉市委機要局副局長;
1993.07——1995.06,新鄉市委機要局局長;
1995.06——1999.03,新鄉市委副秘書長;
1999.03——2001.09,新鄉市民族宗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09——2002.08,長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2.08——2010.07,長垣縣委書記(其間:2007.12,副廳級);
2010.07——2011.03,新鄉市副市長;
2011.03——2015.03,新鄉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5.03——2015.04,新鄉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劉森人物事件
劉森違紀被查
劉森依法逮捕
2019年8月,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監察機關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洛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森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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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森提起公訴
2019年10月,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洛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森利用其先後擔任長垣縣縣長、縣委書記、新鄉市副市長和新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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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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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省新鄉市委常委、秘書長劉森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05-13]
- 2. 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10-14]
- 3. 劉森任新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前書記孟剛被調查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5-04-23]
- 4. 新鄉市委常委、秘書長劉森接受審查調查(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9-05-13]
- 5. 河南省新鄉市委常委、秘書長劉森被查 .新京報[引用日期2019-05-13]
- 6. 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森決定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