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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森

(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

鎖定
劉森,男,漢族,1960年6月生,河南林州人,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河南省新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1] 
2019年10月,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 
中文名
劉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6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出生地
河南林州

劉森人物履歷

1982.10——1989.12,新鄉市委辦公室機要科交通員、傳真員、機要員、副科長;
1989.12——1993.07,新鄉市委機要局副局長;
1993.07——1995.06,新鄉市委機要局局長;
1995.06——1999.03,新鄉市委副秘書長;
1999.03——2001.09,新鄉市民族宗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09——2002.08,長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2.08——2010.07,長垣縣委書記(其間:2007.12,副廳級);
2010.07——2011.03,新鄉市副市長;
2011.03——2015.03,新鄉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5.03——2015.04,新鄉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5.04——2016.09,新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黨組書記; [3] 
2016.09——,新鄉市委常委、秘書長。 [4-5] 

劉森人物事件

劉森違紀被查

2019年5月13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新鄉市委常委、秘書長劉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森依法逮捕

2019年8月,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監察機關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洛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森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6] 

劉森提起公訴

2019年10月,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森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洛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森利用其先後擔任長垣縣縣長、縣委書記、新鄉市副市長和新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