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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雨
(遼寧省瀋陽市殺人犯)
鎖定
- 中文名
- 劉春雨
- 出生地
- 遼寧省瀋陽市
- 性 別
- 男
- 所犯罪行
- 搶劫罪
- 判 決
- 2012年4月4日,北京一中院一審判處劉春雨死刑
劉春雨案件詳情
案發前兩個月,他在電子遊戲廳裏輸了6萬多元,便產生了搶劫的想法。劉春雨將作案對象選擇為40多歲的女子朱某,原因是他曾幫姐姐給朱某送過兩次膠原蛋白,他認為買這種保健品的人一定有錢。
2011年8月19日上午,劉春雨從女友的店裏拿了把匕首,然後去了朱某家。敲門時,劉春雨説自己前兩天把發票忘在她家了,於是朱某便打開門讓他自己去找。劉春雨進門後掏出刀威脅朱某。朱某大喊救命並想往外跑,劉春雨持刀刺倒朱某並找到朱某的錢包並帶上離開。在附近院子的一個廁所內,劉春雨拿出錢包翻看,發現裏面只有2塊多錢。
劉春雨抓獲嫌犯
事發當晚11時許,房山刑警就懷疑是劉春雨作案,並打電話讓其過去協助調查。劉春雨知道自己被發現了,就回住處拿了些衣服,然後逃跑,但他在杜家坎就被抓獲。
劉春雨一審宣判
2012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春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劉春雨入户搶劫並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劉春雨歸案後雖能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但鑑於其犯罪情節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劉春雨死刑。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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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男子玩遊戲輸錢搶劫殺人 一審獲死刑 .騰訊網.2012-04-05[引用日期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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