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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清

(婁底市公安局原一級高級警長)

鎖定
劉明清,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湖南新化人,大專學歷,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婁底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
2022年10月,劉明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文名
劉明清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新化
出生日期
1963年7月

劉明清人物履歷

1980年12月至2002年7月,歷任新化交通監理所幹部,婁底地區行署公安處交警支隊民警,大庸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科負責人,新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中隊長、副大隊長,新化縣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兼城區綜管執法大隊大隊長(副科級),新化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縣城區綜管辦主任(正科級);
2002年7月至2019年3月,歷任漣源市公安局副處級偵察員、政委、黨委書記、局長,婁底市婁星區副區長、市公安局婁星分局局長,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正處級),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政治部主任,
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高級警長;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
2021年7月,被免去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職務;
2021年8月,被免去婁底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1-2] 

劉明清人物事件

劉明清審查調查

2021年8月,婁底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劉明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接受長沙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劉明清公開通報

2023年2月,婁底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婁底市公安局原一級高級警長劉明清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問題。2014年至2021年,劉明清在擔任婁底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局長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紅包禮金共計2.8萬元。2002年至2019年,劉明清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謝某某等人安排的4次旅遊活動,謝某某等人為其支付旅遊費用2.05萬元,其中在黨的十八大後違規接受2次旅遊活動安排。劉明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0月,劉明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