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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華

(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

鎖定
劉文華(1932年6月13日-2020年3月12日),男,漢族,出生於河南省林縣林淇鎮荷花村。著名法學家、教育家、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
1983年編寫全國第一本《經濟法原理講義》,1989年主編《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擔任《中國經濟法百科全書》總負責人,撰寫出《中國經濟法是改革開放思想路線的產物》《經濟法理論在求是、創新中行進》=等文章。他運用辯證唯物論和系統論,先後提出“結合論”、“縱橫統一論”、“分合論”、“社會基本矛盾論”等學術觀點。主要著作有《經濟法手稿》《中國經濟法教程》《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等。 [1-2] 
2020年3月12日,劉文華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1] 
中文名
劉文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32年6月13日
逝世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出生地
河南省林縣林淇鎮荷花村
代表作品
《經濟法手稿》、《中國經濟法教程》等

劉文華人物生平

2019年劉文華獲授中國人民大學第四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中) 2019年劉文華獲授中國人民大學第四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中) [3]
1932年6月13日出生於河南省林縣林淇鎮荷花村,家境貧寒,自幼聰慧好學,6歲入讀私塾,11歲輾轉新鄉、鄭州、偃師等地求學,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炮火中淬鍊成長;
1951年考入東北人民大學法律系,四年學業全優;
1955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攻讀研究生,後留資料室工作;
1958年至1978年在北京三通機械廠工作,先後擔任計劃員、調度員、生產科長等職務;
1979年重返中國人民大學任教,將後半生年華全部奉獻給中國經濟法學事業。
1993年成為新中國第一批經濟法學博士生導師;先後擔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兼任人大法學院學位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經濟管理學院政法系主任;
曾擔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顧問、北京培黎大學校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 
2019年,獲授中國人民大學第四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 [3] 
2020年3月12日1時12分,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教育家、中國經濟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劉文華教授,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歲。 [1] 

劉文華主要成就

1981年與潘靜成教授共同組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經濟法教研室。
1983年編寫全國第一本《經濟法原理講義》。
1989年主編國家教委審定的《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主持編寫適用於全日制本專科及研究生、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各類經濟法教材50餘項,擔任《中國經濟法百科全書》總負責人。
1983年接受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委託舉辦經濟法幹部專修班。
1987年接受國家教委委託舉辦經濟法基礎理論研討班。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率先在深圳舉辦經濟法在職研究生進修班,成為新中國系統培養經濟法人才的功勳人物。 [1] 

劉文華出版圖書

劉文華代表著作

《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法基礎理論教學大綱》及《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程》《中國經濟法教程》《經濟法概論》

劉文華研究方向

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公司法、金融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