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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斌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
鎖定
- 中文名
- 劉文斌
- 曾任職單位
-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劉文斌人物經歷
劉文斌,曾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執行局局長。
劉文斌 人物事件
2012年至2021年,劉文斌在任新密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期間,利用逢年過節等時間,先後收受多名企業負責人禮金共計56.3萬元和價值18.5萬元丹尼斯購物卡,同時收受手機等禮品。2016年春節至2020年中秋節期間,劉文斌先後多次送給時任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鄭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於某某妻子劉某16箱茅台酒,於某某對此知情。劉文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劉文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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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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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鄭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鄭州市紀委監委[引用日期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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