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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愛軍

(山西省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鎖定
劉愛軍,男,漢族,1956年11月生,山西武鄉人,大學本科學歷,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3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晉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22年3月,劉愛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劉愛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11月

劉愛軍人物履歷

1975年03月至1978年04月,長子縣插隊;
1978年04月至1982年01月,山西農業大學園藝果樹專業學習;
1982年01月至2001年08月,歷任晉東南地委農工部幹事,晉城市委農工部幹事,農委政研科副科長、科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1年08月至2002年03月,任陽城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2年03月至2005年07月,任陽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5年07月至2010年03月,任陽城縣委書記;
2010年03月至2010年07月,任晉城市委常委、秘書長,陽城縣委書記;
2010年07月至2014年03月,任晉城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4年03月至2016年09月,任晉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09月,換屆不再提名;
2017年01月,退休。

劉愛軍人物事件

劉愛軍違紀被查

2021年9月25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山西省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劉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愛軍開除黨籍

2022年3月,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愛軍理想信念喪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之機收受禮金,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安排招聘工作人員;違規插手干預司法案件辦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務承攬、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愛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愛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