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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恢

(西漢諸侯王)

鎖定
劉恢(?-公元前181年),沛郡豐邑(今江蘇省徐州市豐縣)人,漢高祖劉邦第五子,西漢諸侯王。漢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受封梁王,定都於定陶。呂后時期,因趙王劉友餓死,便被改封為趙王,被迫娶呂產的女兒為王后。呂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呂產之女毒殺劉恢的寵妃,劉恢因此悶悶不樂,於同年六月,殉情自殺。呂后認為劉恢因為婦人自殺,廢黜其嗣。漢文帝時追諡為恭王。
本    名
劉恢
別    名
趙恭王
所處時代
西漢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公元前 181年
身    份
諸侯王
爵    位
梁王→趙王
諡    號
恭王
籍    貫
沛郡豐邑(今江蘇省徐州市豐縣

劉恢人物生平

劉恢受封梁王

劉恢是漢高祖劉邦第五子。漢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梁王彭越叛亂被殺後,漢高祖封劉恢為梁王 [1-2]  ,定都於定陶。
漢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6年),漢高祖去世,劉恢異母兄劉盈繼位,是為漢惠帝。劉盈性格軟弱,朝廷大權由其母太后呂雉呂后)掌握。

劉恢徒封趙王

呂后七年(公元前181年)正月,劉恢的異母弟趙幽王劉友遭呂后幽禁餓死後,趙地懸空,由於對第一任趙王劉如意的深惡痛絕,呂后也恨人及地。同年二月,呂后下詔讓劉恢遷往趙地為趙王 [3-4]  ,而梁地則交由呂王呂產接管,於是:梁王劉恢成為趙王;呂王呂產則成為梁王。
劉恢的梁王爵位本是漢高祖在世時所封,封王時劉恢還是一個小孩子,現則已經長大,被呂后突然改封為趙王,劉恢不知所措。從常理來講,應該是不會滿意。一來他在梁地長大,古人鄉土情結很重,交通不便,肯定不想離開故土;二來,趙地地形偏僻,遠沒有梁地肥沃;第三點更重要,那就是在趙地為王不吉利,前面兩任趙王都死於非命,在那裏做王的都遭到血光之災,如今劉恢自己又要到這個極其危險的是非之地,形勢又不利於自己,任憑是誰都覺前途無望。

劉恢娶呂氏女

劉恢到趙地之後,呂后沒有對他立馬下手,但並未放棄對他的監管,為了完全把他控制於股掌之中,呂后又使出劉呂聯姻的伎倆,勒令他迎娶呂產的女兒為王后。 [5] 
在此之前,劉恢已有一個自己寵愛的妃子,二人非常恩愛。而呂王后性格蠻狠,心腸歹毒,自峙有呂后在幕後撐腰,在宮內獨攬權力,暗中察視劉恢,根本不把劉恢放在眼中,不讓劉恢親近其他任何女子,剝奪劉恢任何一點享受天倫之樂的權利。
而劉恢明知她是呂后佈置在自己跟前的眼線,現又失去權力,使他更感到絕望;更加糟糕的是他還不敢表露出自己任何的不滿或不安的情緒。劉恢雖然懾於淫威,時時忍讓退卻,但他好歹還是有血氣的劉姓諸侯王。俗語説忍耐總是有一定的限度,於是他就揹着自己的呂王后,偷偷與自己心愛的妃子幽會。可是這一切都無法瞞過呂王后。呂王后在呂后的支持下,派人把劉恢的愛妃用毒酒毒死。 [6] 

劉恢為情自殺

面對這種明目張膽的政治暗殺行為,劉恢悲慟異常,卻又無計可施,眼前的任何活路似乎都對他進行了關閉,他除了憤怒,有更多的絕望、恐懼。劉恢鬱鬱寡歡,悶悶不樂。劉恢為愛妃創作四首輓歌,每天命樂師們反反覆覆地吟誦不止。愛姬死後僅僅過了四個月,呂后七年(公元前181年)六月,劉恢因悲思過度,於是殉情自殺。呂后聽説後,認為劉恢為一個女人自殺,而不思供奉宗廟祭祀,遂廢其國,堅決不肯為他過繼兒子,於是劉恢至此絕嗣。 [7-8]  直至漢文帝時追諡為恭王。

劉恢歷史評價

班固漢書》:“高祖八子,二帝六王。三趙不辜,淮厲自亡,燕靈絕嗣,齊悼特昌。” [9] 

劉恢史籍記載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 [10]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 [11] 

劉恢家庭成員

父親:漢高祖劉邦
哥哥:齊悼惠王劉肥、漢惠帝劉盈、趙隱王劉如意、漢文帝劉恆
弟弟:趙幽王劉友、淮南厲王劉長、燕靈王劉建
姐姐:魯元公主
妻子:王妃呂后
參考資料
  • 1.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夏,梁王彭越謀反,廢遷蜀;復欲反,遂夷三族。立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
  • 2.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趙共王恢。十一年,梁王彭越誅,立恢為梁王。
  • 3.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二月,徙梁王恢為趙王。
  • 4.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十六年,趙幽王死,呂后徙恢王趙………
  • 5.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梁王恢之徙王趙,心懷不樂。太后以呂產女為趙王后。
  • 6.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太后以呂產女為趙王后,王后從官皆諸呂也,內擅權,微司趙王,王不得自恣。王有愛姬,王后鴆殺之。
  • 7.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王后從官皆諸呂,擅權,微伺趙王,趙王不得自恣。王有所愛姬,王后使人酖殺之。王乃為歌詩四章,令樂人歌之。王悲,六月即自殺。太后聞之,以為王用婦人棄宗廟禮,廢其嗣。
  • 8.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王乃為歌詩四章,令樂人歌之。王悲思,六月自殺。太后聞之,以為用婦人故自殺,無思奉宗廟禮,廢其嗣。
  • 9.    《漢書·卷一百下·敍傳第七十下》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1-18]
  • 10.    《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03]
  • 11.    《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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