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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恆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鎖定
劉恆,1964年1月出生於湖北恩施,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獲廣東省首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
中文名
劉恆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湖北恩施
出生日期
1964年1月
畢業院校
中山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專業方向
行政法學、公法理論
職    務
導師
學術代表作
《典型行業政府規制研究》
主要成就
廣東省首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
職    稱
教授

劉恆人物經歷

法學學士 (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 1981—1985年)
法學碩士 (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 1985—1988年)
經濟學博士 (中山大學管理學院 1994—1998年)
法學博士後 (武漢大學法學院 1998—2000年)
訪問學者 (美國史蒂遜大學法學院 2001—2002年) [1] 

劉恆學術兼職

1.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2.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
3.中國行政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4.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委員。
5.廣東省行政法研究會會長。
6.廣東省監察學會副會長。 [1] 

劉恆發表著作

1.獨著:《外資併購行為與政府規制》,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2.獨著:《行政救濟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
3.合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
4.合著:《走向法治----廣東法制建設三十年》,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5.合著:《行政行為法律適用判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6.主編:《行政許可與政府管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7.主編:《典型行業政府規制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1] 

劉恆發表論文

1.《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歷史、現狀與展望》,日本九州大學《法政研究》第75卷第1號,2008年。
2.《論我國行政複議制度的完善》,《中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6期。
3.《略論外資併購中國企業的法律規制途徑》,《現代法學》1998年第2期。
4.《論行政立法權》,《法學評論》,1995年第4期。
5.《試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權》,《法商研究》,1995年第2期。 [1] 

劉恆主講課題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行政執法與政府管制”,(07BFX025)。(正在主持的課題)
己完成的課題:
1.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行政救濟研究”(96CFX014)。
2.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外資併購中國企業問題研究——現狀、問題、對策”(J9800013)。
3.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九五”規劃項目“論外資併購中國企業的法律規制”(98JC820001)。
4.主持教育部科研項目,《WTO透明度原則與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研究》(02JA820026)。
5.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行政複議制度改革研究》(03SFB2037)。
6.主持教育部人文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法治政府與行政權力運行機制研究》(05JJD810005)。 [1] 

劉恆獲獎記錄

1.2005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NCET-05-0733)。
2.2007年12月1日,論文《中國法律碩士培養模式的思考》榮獲第一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獎三等獎。
3.2005年,調研報告《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獲廣東省首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 [1] 
參考資料
  • 1.    劉恆  .中山大學法學院[引用日期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