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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新

(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財政局黨委委員、財政局副局長)

鎖定
劉志新,現任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財政局(長興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黨委委員、財政局副局長。
中文名
劉志新
國    籍
中國

劉志新人物履歷

現任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財政局(長興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黨委委員、財政局副局長。

劉志新工作分工

分管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權管理科、國有企業人事管理與績效考核科、黨建工作科(國企黨建)、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政府債務管理科、投融資服務中心。負責根據縣政府授權,履行縣屬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指導和監督縣屬國有企業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的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工作;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負責產權基礎性工作,審核資本金變動、國有股權轉讓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核銷;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協助開展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管理工作。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擬訂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國資、國企黨的建設;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參與審核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預算。負責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事項。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全縣政府債務的管理。擬定全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對全縣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和預警管理等。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理及責任追究機制。承擔全口徑債務監測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申報準備工作。承擔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投融資項目決策執行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全縣國有企業投融資諮詢的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國有企業資金、債務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