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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光
(臨沂市蘭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鎖定
劉德光,曾任臨沂市蘭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德光人物履歷
曾任臨沂市蘭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德光人物事件
劉德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國土執法、礦產資源監管、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國土執法和縣級土地整理工作中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劉德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8月,劉德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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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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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臨沂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沂蒙清風.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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