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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湖南省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原二級巡視員)

鎖定
劉建國,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湖南永興縣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郴州市交通運輸局二級巡視員。 [2] 
2022年12月,劉建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50萬元。 [5] 
中文名
劉建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永興縣
出生日期
1962年6月

劉建國人物履歷

1995年3月至2006年8月,先後任宜章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安仁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永興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6年8月至2010年7月,先後任市經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0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市城投中心黨組書記; [3] 
2017.01--2017.07 郴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城投中心董事長
2017.07--2019.12 郴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12--2020.12 郴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0.12--2021.01 郴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
2021.01--2021.02 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二級巡視員
2021.02--2022.09郴州市交通運輸局二級巡視員 [1-2]  [4] 

劉建國人物事件

劉建國違紀被查

2022年5月,劉建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郴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劉建國依法雙開

2022年9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監委對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劉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建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長期不參加組織生活;違反廉潔紀律,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使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建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劉建國公開通報

2023年1月,郴州市紀委監委對郴州市交通運輸局原二級巡視員劉建國違規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進行通報。
2010年至2020年,劉建國在擔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長,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東楚公司、伍某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2021年,劉建國在擔任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李某某請託,幫助其順利承攬項目設計業務。劉建國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以及涉嫌犯罪問題。2022年9月,劉建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12月,劉建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50萬元。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