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建中

(湖南瀏陽籍革命烈士)

鎖定
劉建中(1902-1935),湖南瀏陽人。又名建忠、正發。大革命時期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參加湘贛邊秋收起義。1929年任中共湘鄂贛邊特委委員、湘懶紅軍獨立第一師三團領導人,參加領導創建湘鄂贛革命根據地。後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湘那贛省委委員、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副主席、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在肅反擴大化運動中被誤殺。 [1] 
中文名
劉建中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02年
逝世日期
1935年
性    別

劉建中人物生平

劉建中,原名正發,瀏陽縣永和泉塘人,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生。
1926年春瀏陽城鄉農民運動興起,他加入張啓龍、李為德領導的永和區秘密農會,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7月被選為區農會委員長。“馬日事變”後,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曾親自為毛澤東帶過路。蘆溪戰鬥後,他身患疾病未趕上起義部隊,乃返回瀏陽。
1928年2月病癒,與中共瀏東特委書記王首道及黨員李貞、劉少齡等取得聯繫,積極參與恢復黨和農會組織,組建瀏東遊擊隊。不久中共瀏陽縣第一區區委成立,他任區委委員,負責區蘇維埃政府的籌建工作。11月當選全縣第一個區蘇維埃政府主席,並改名建中。
1929年3月,他任中共瀏陽縣委委員,1930年6月任湘鄂贛邊區特委常委和湖南省委常委,負責蘇維埃政權的領導工作。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中,經常不分晝夜,風雨兼程,化裝成樵夫或小販,深入湘贛邊境宜春、萬載、平江等9縣,指導蘇維埃運動,幫助基層蘇維埃制訂法令,選配幹部和建立赤衞隊。
1930年冬,湖南省委機關遭破壞,他與張啓龍、李宗白等成立中共湖南省委辦事處,任書記,領導湘鄂贛根據地的鬥爭。
1931年7月,在湘鄂贛邊區工農兵第一次代表大會上,他當選為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副主席。
1933年下半年,蘇區中央局在湘鄂贛執行王明的“左”傾路線,他作為主持省蘇維埃全面工作的副主席,被指控“犯有嚴重退卻逃跑的羅明路線”而遭到迫害,調離領導崗位,下放到當時最困難的大圍山區工作。後來,又以“工作成績未達到省委要求”,是個“叛變投敵的危險分子”而被逮捕,於1935年春被內部殺害於瀏陽達滸。
新中國成立後,有關部門經查實,追認劉建中為革命烈士。 [1] 

劉建中主要事蹟

劉建中湘鄂贛邊區建設

隨着革命的不斷深入,湘鄂贛邊區工農兵第一次代表大會於1931年8月在平江長壽街召開。會上,賴汝樵當選為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劉建中和彭德懷當選為副主席②。大會後不久,王顯德接任主席一職。王顯德文化低,處理某些事務有時感到困難,彭德懷又要擔當軍事指揮任務,省蘇維埃政府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劉建中承擔。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結合湘鄂贛蘇區的實際情況,對各項工作作出全面計劃和安排,制定了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法令,如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訓令(文字第一號)一確定教育原則為今後實施教育方針(1932年5月7日),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通令(土字第二號)—督促整理和分配土地工作糾正各縣忽視土地工作的錯誤(1932年6月1日),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農村勞動暫行法令(1932年5月12日),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通令(財字第四號)一一嚴禁預徵税收(1932年6月19日)等,並認真組織具體實施。土地革命、生產建設、財政、商業、教育等工作迅速開展,並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績。
劉建中十分體恤民情,關心羣眾生活。由於敵人的軍事“圍剿”,經濟封鎖,根據地人民長時間缺少食鹽,不少人頸脖子腫大,他便號召羣眾,用土辦法熬製硝鹽。這種土辦法既解決了羣眾吃鹽問題,又提供了軍火原料硝。土法熬硝鹽很快在蘇區各地流行開來。針對萬載、銅鼓、瀏陽疫病進行情況,劉建中發動區鄉蘇維埃幹部深入民間徵集中草藥驗方。他親自動手上山採藥,製成各種湯劑和丸劑,發給患病的羣眾,取得了較好的治療效果,受到羣眾擁護。
1932年春夏,青黃不接,蘇區糧食非常緊缺,而萬載縣蘇維埃政府卻向農民預徵數千擔稻穀,作為軍需。劉建中察覺此事後,向萬載縣蘇維埃政府提出了嚴肅批評;並簽發了省蘇財字第4號通令,用以教育各級政府幹部,防止發生同類事件。該通令指出:“今後無論何種費用,困難達到何種程度,都不得向羣眾借一斗米或一串錢。尤其是預徵税收的國民黨方式,更不能允許沿用,如有違反這一通令,仍向羣眾預徵税收,一經查明或被告發,當予嚴懲。從此,全省各地再也沒有發生向羣眾預徵税收事件,沒有侵犯羣眾利益的政府行為。當時,蘇維埃政府的財政開支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收支不平衡,入不抵出。經過認真調查研究後,劉建中籤發了省蘇維埃政府節約政府開支的通令,對全省各級黨政軍機關的行政費用開支、幹部的生活費和醫藥費都提出了限制標準。該通令規定:機關幹部每人每天兩餐粥一餐雜糧飯,每人每月伙食標準不得超過3塊大洋;各機關晚上集中辦公,只能使用一二盞油燈,以節約燈油等等。他自己率先做出表率,身體力行,下鄉檢查工作,腳穿麻練草鞋,吸煙是竹腦殼煙筒,無論走到何地都不搞特殊化,用餐不準加菜。他在蘇維埃政府會議上説:“目前我們的戰士和老百姓這麼艱苦,我們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才夠得上一名共產黨員。”他帶領省蘇維埃政府機關幹部自覺節約開支,減少經費,為全省機關幹部樹立了榜樣,因而《通令》在全省各地較好地得到貫徹執行,政府與人民的魚水關係得以加強。黨和人民患難與共,因而在殘酷戰爭環境中,湘鄂贛邊區黨的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2] 

劉建中瀏陽被殺

1931年11月,劉建中率湘鄂贛省蘇代表出席在江西瑞金召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次代表大會。會上,劉建中當選為中央政府執行委員。
這時,王明打着“執行國際路線”、“反對立三路線”、“反對調和主義”的旗號,推行比“立三路線”更“左”的錯誤路線。劉建中對此有牴觸情緒,尤其對1932年冬開始的黨內肅反擴大化、錯殺亂捕黨的優秀幹部表示痛心和不滿。他曾私下對人説:“我真不相信李宗白、賴汝樵、楊幼麟、吳天驥、胡筠、張警吾這些人會是反革命分子,他們能在極端艱苦的環境中出生入死,不惜犧牲一切,怎麼突然會去反革命呢?”他懷疑:“這裏面是否有冤案,是否中了敵人的奸計?”他雖然不能插手省蘇維埃政治保衞局的肅反工作,但他總是儘自己所能,力求保護忠於革命的幹部。據後來一些老同志回憶:湘鄂贛省內部肅反工作,如果不是劉建中抵制王明“左”傾肅反路線的話,不知還要冤死多少好同志。
1933年下半年,王明“左”傾路線統治的蘇區中央局,批評湘鄂贛省委犯了羅明“右傾機會主義”錯誤,隨即在全省展開反對“羅明路線”的鬥爭。劉建中作為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主持工作的副主席,也未能倖免“左”傾錯誤路線的迫害。劉建中被誣指為犯有嚴重“逃跑退卻”錯誤,被調離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副主席崗位;改任省互濟會主任。12月,劉建中又被錯誤地列為重點批判對象之一。在有關會議上,他以對黨的無限忠誠和信仰,認真檢查了自己擔任省蘇領導工作中的錯誤、缺點,但對“左”傾路線的錯誤做法仍然保留自己的觀點,這樣就引起了新省委某些領導的反感。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失敗後,蘇區範圍不斷縮小,中央主力紅軍被迫長征,湘鄂贛蘇區進入艱苦的游擊戰爭時期。劉建中也處於人生的最大困境中。
1934年春,劉建中被派往瀏陽大圍山工作,負責突擊擴大紅軍隊伍、籌措經費、發展白區黨組織的工作。此時,敵軍盤踞大圍山,這時他又患上了瘧疾和疥瘡等疾病,行動困難,因此沒有完成省委交給的工作任務。省委某負責人根本不考慮這些實際情況,認為劉建中對降職處理有牴觸,對組織不滿,工作消極悲觀,有投敵叛變思想苗頭,是個“危險”人物。
一天,劉建中接到湘鄂贛省委通知,令他迅速趕回省委駐地。他以一個共產黨員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和對黨的無限忠誠,返回省委駐地一瀏陽縣達滸金坑。一到省委,省委政治保衞局就將他捆綁、關押起來。他知道自己將被處決,悲憤地寫下了絕筆詩“最是傷心同類啄,拼將熱血換悲傷”,表現了一個共產黨員不惜犧性自己、捍衞真理的崇高思想。1935年春,34歲的劉建中,在為黨為人民奮鬥了10年後,被黨內錯誤路線殺害於平江、瀏陽、銅鼓三縣交界的陽家崀。 [2] 
參考資料
  • 1.    長沙市地方誌辦公室編.《長沙市志 第16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10:第349頁
  • 2.    王淇,陳志凌主編;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中共黨史人物傳 第8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04:第4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