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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玉

(廣東省中山日報社原副社長)

鎖定
劉廷玉,男,曾任廣東省中山日報社副社長、中山日報報業集團管委會副主任、中山報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 
中文名
劉廷玉
國    籍
中國

目錄

劉廷玉履歷

曾任中山日報社副社長、中山日報報業集團管委會副主任、中山報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廷玉人物事件

紀律處分
日前,經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對中山日報社副社長、中山日報報業集團管委會副主任、中山報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廷玉(副處)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廷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2016年9月中秋節前,劉廷玉在班子成員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前提下,仍一意孤行、頂風違紀,違規批准下屬以贈送客户的名義違規使用公款3萬元購買購物卡。劉廷玉從中獲得價值5000元的購物卡用於個人消費。
劉廷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班子成員明確反對的情況下,仍然對黨紀法規置若罔聞,執意頂風違紀,用公款購買購物卡並將其中部分用於個人消費,情節較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給予劉廷玉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撤銷其中山日報社副社長、中山日報報業集團管委會副主任,建議撤銷中山報業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