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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元
(明代著名官員)
鎖定
- 本 名
- 劉廷元
- 所處時代
- 明代萬曆時期
- 出生地
- 平湖
劉廷元人物生平
劉廷元,平湖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進士,萬曆四十一年(1613)二月辛丑,劉廷元劾光祿寺少卿于玉立:“依附東林,風波翻覆,宜顯斥”。萬曆四十二年(1605)十一月,劉廷元彈劾李三才佔廠、盜皇木,結交內侍起官。萬曆四十三年(1606)五月,梃擊案發生,劉廷元審問犯人張差,將結果上奏給皇帝:“犯人名叫張差,是薊州人,只聽到他説吃齋討封,語無倫次。看他的跡像,像得了瘋病,看其貌,實在是狡猾。請交給法司嚴格審訊。”
[1]
天啓二年(1622)王之寀上《復仇疏》,稱劉廷元“曲蓋奸謀”
[2]
,又稱劉廷元與鄭貴妃之弟鄭國泰勾結,不久劉廷元慘遭落職。天啓五年(1625)被起用
[3]
,受重任,多次升遷,官至工部尚書。
[4]
崇禎二年(1629),劉廷元被定入逆案,被削職為民。福王時,楊維坦翻逆案,為霍維華等訟冤,劉廷元、霍維華、呂純如、楊所修、徐紹吉、徐景濂六人贈蔭祭葬以及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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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廷元親屬成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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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侍李鑑。至前殿檐下,為內侍韓本用等所執,付東華門守衞指揮硃雄等收之。慈慶宮者,皇太子所居宮也。明日,皇太子奏聞,帝命法司按問。巡皇城御史劉廷元鞫奏:“犯名張差,薊州人。止稱吃齋討封,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瘋癲,稽其貌,實系黠猾。請下法司嚴訊。”
- 2. 《明史》:張差持梃犯宮,安危止在呼吸。此乾坤何等時,乃劉廷元曲蓋奸謀,以瘋癲具獄矣。
- 3. 御史張素養疏薦,姚宗文、劉廷元、邵輔忠命即起用
- 4. 《崇禎實錄長編·卷五》升禮部左侍郎孟紹虞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部事,劉廷元為工部尚書
- 5. 《明史·卷三百六·列傳第一百九十四》福王時,楊維坦翻逆案,為維華等訟冤,章下吏部。尚書張捷重述三朝舊事,力稱維華等忠,追賜卹典。贈廕祭葬諡全者,維華及劉廷元、呂純如、楊所修、徐紹吉、徐景濂六人。
- 6. 《萬曆三十二年進士登科錄》(上圖藏)
- 7. 《萬曆甲辰科履歷便覽·劉廷元》(天一閣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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