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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康

(第二任山陽公)

鎖定
山陽公劉康(?~285年11月5日),漢獻帝劉協適孫。原為桂氏鄉侯,曹魏青龍二年(234年),劉協去世,劉康嗣立為山陽公。 [2]  晉朝建立後,劉康仍為山陽公,在位共五十一年。太康六年(285年)九月丙子日,劉康去世。 [6] 
全    名
劉康
封    號
山陽公
所處時代
魏晉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285年11月5日

劉康人物生平

劉康,是漢獻帝、魏山陽公劉協適孫 [1]  [2] 
青龍二年(234年),劉協去世,時為桂氏鄉侯的劉康嗣位,成為第二任山陽公。 [1]  [2] 
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司馬炎登基,晉朝建立,劉康仍為山陽公。朝廷賜山陽公劉康、安樂公劉禪子弟一人為駙馬都尉。 [3] 
泰始三年(267年)十二月,劉康來朝。 [4] 
泰始四年(268年)二月庚子日,朝廷增置山陽公國相、郎中令、陵令、雜工宰人、鼓吹車馬各有差。 [5] 
太康六年九月丙子日(285年11月5日),劉康去世。 [6]  其子劉瑾繼承山陽公之位。 [1] 

劉康親屬成員

劉康祖父

劉協,漢孝獻帝,漢朝滅亡後為曹魏山陽公。 [7] 

劉康兒子

劉瑾,第三任山陽公。 [1] 

劉康孫子

劉秋,第四任山陽公,永嘉年間遇害。 [1] 

劉康史料記載

後漢書 [7] 
參考資料
  • 1.    《後漢書·卷九·孝獻帝紀第九》:魏青龍二年三月庚寅,山陽公薨。自遜位至薨,十有四年,年五十四,諡孝獻皇帝。八月壬申,以漢天子禮儀葬於禪陵,置園邑令丞。太子早卒,孫康立五十一年,晉太康六年薨。子瑾立四年,太康十年薨。子秋立二十年,永嘉中為胡賊所殺,國除。
  • 2.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三·魏書三·明帝紀第三》:二年春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癸酉,詔曰:"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於令。"三月庚寅,山陽公薨,帝素服發哀,遣使持節典護喪事。己酉,大赦。夏四月,大疫。崇華殿災。丙寅,詔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廟。追諡山陽公為漢孝獻皇帝,葬以漢禮。【獻帝傳曰:……八月壬申,葬于山陽國,陵曰禪陵,置園邑。葬之日,帝制錫衰弁絰,哭之慟。適孫桂氏鄉侯康,嗣立為山陽公。】
  • 3.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於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燎告類於上帝曰:"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於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禪位虞舜,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於漢。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於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於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於魏也。誕惟四方,罔不祗順,郭清梁岷,包懷揚越,八紘同軌,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肆予憲章三後,用集大命於茲。炎維德不嗣,辭不獲命。於是羣公卿士,百辟庶僚,黎獻陪隸,暨於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鑑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炎虔奉皇運。寅畏天威,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永答眾望。"禮畢,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啓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至於皇考文王,睿哲光遠,允協靈祗,應天順時,受茲明命。仁濟於宇宙,功格於上下。肆魏氏弘鑑於古訓,儀刑于唐虞,疇諮羣后,爰輯大命於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於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業。思與萬國,共享休祚。"於是大赦,改元……己巳,詔陳留王載天子旌旗,備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賜山陽公劉康、安樂公劉禪子弟一人為駙馬都尉。
  • 4.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三年春正月癸丑,白龍二見於弘農澠池。丁卯,立皇子衷為皇太子。詔曰:"朕以不德,託於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懼無以康濟寓內,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樹嫡,非所先務。又近世每建太子,寬宥施惠之事,間不獲已,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方今世運垂平,將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使百姓蠲多幸之慮,篤終始之行,曲惠小仁,故無取焉。鹹使知聞。"三月戊寅,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丁未,晝昏。罷武衞將軍官。以李憙為太子太傅。太山石崩。夏四月戊午,張掖太守焦勝上言,氐池縣大柳谷口有玄石一所,白畫成文,實大晉之休祥,圖之以獻。詔以制幣告於太廟,藏之天府。秋八月,罷都護將軍,以其五署還光祿勳。九月甲申,詔曰:"古者以德詔爵,以庸制祿,雖下士猶食上農,外足以奉公忘私,內足以養親施惠。今在位者祿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議增吏俸。"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以太尉何曾為太保,義陽王望為太尉,司空荀顗為司徒。冬十月,聽士卒遭父母喪者,非在疆場,皆得奔赴。十二月,徙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山陽公劉康來朝。禁星氣讖緯之學。
  • 5.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四年春正月辛未,以尚書令裴秀為司空。丙戌,律令成,封爵賜帛各有差。有星孛於軫。丁亥,帝耕於藉田。戊子,詔曰:"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奸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羣后,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乂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長吏、郡丞、長史各賜馬一匹。"二月庚子,增置山陽公國相、郎中令、陵令、雜工宰人、鼓吹車馬各有差。罷中軍將軍,置北軍中候官。甲寅,以東海劉儉有至行,拜為郎。以中軍將軍羊祜為尚書左僕射,東莞王伷為尚書右僕射。
  • 6.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六年春正月庚申朔,以比歲不登,免租貸宿負。戊辰,以徵南大將軍王渾為尚書左僕射,尚書褚契都督揚州諸軍事,揚濟都督荊州諸軍事。三月,郡國六隕霜,傷桑麥。夏四月,扶南等十國來獻,參離四千餘落內附。郡國四旱,十大水,壞百姓廬舍。秋七月,巴西地震。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減百姓綿絹三分之一。白龍見於京兆。以鎮軍大將軍王浚為撫軍大將軍。九月丙子,山陽公劉康薨。
  • 7.    卷九 孝獻帝紀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