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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琛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鎖定
劉家琛,1937年10月生,四川綿陽市三台人。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1951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6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9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
中文名
劉家琛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37年10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學院
出生地
四川三台

劉家琛個人簡歷

畢業後在四川省高級法院政治處、民庭、辦公室、四川省人保組刑事審批組、四川省高級法院研究室工作,曾任科員、書記員、科長、主任等職。
1982年任四川省錦陽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83年─1991年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1] 
1993年7月在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上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2] 
2002年3月獲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證書。

劉家琛社會職務

湖南湘潭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導師
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原副會長、現任名譽會長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原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顧問
中國預防犯罪研究中心顧問
中國預防職務犯罪中心顧問
國家法官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四川大學、武漢大學、海南大學、西南科技大學等院校兼職教授
中國社科院、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劉家琛著作

《刑法知識例解》、《婚姻法知識例解》、《法人代表培訓叢書》、《新罪通論》、《訴訟及其價值論》。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