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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子華

(天文學家)

鎖定
劉子華(1899年—1992年),出生於簡陽縣甑子場(現龍泉驛區洛帶鎮),是中國最早的赴法留學人員之一。
1939年,他發表博士論文《八卦宇宙論與現代天文--一顆新行星的預測,日月之胎時地位》,分析宇宙中必然存在一顆新的行星--第十大行星木王星。這是劉子華運用中國傳統文化《易經》的基本原理與西方現代科學相結合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天文學上一種新的理論假設,具有一定的國際影響,後來天文學的觀察證實了他的理論推導。 [4] 
中文名
劉子華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四川省簡陽縣
出生日期
1899年
逝世日期
1992年
畢業院校
巴黎大學
職    業
天文學家
代表作品
八卦宇宙與現代天文———一顆新行星的預測
八卦宇宙論與現代天文

劉子華人物經歷

1899年,劉子華出生於四川省簡陽縣。他自幼被送去讀私塾,後來在簡陽中學當旁聽生,主要學習英語,是簡陽中學早期校友。 [2] 
1918年,劉子華考進了中國留法勤工儉學總會成都分會預備學校,師從馮元勳先生。
1919年,同陳毅、李富春、李維漢、王若飛、蔡和森等162人一起赴法國勤工儉學,是中國最早的赴法留學人員之一。
1939年,寫成題為《八卦宇宙論與現代天文》的論文,交給法國巴黎大學。
1940年,巴黎大學博士評審委員會確認該論文有資格取得博士學位,法國教育部鑑於該論文的學術價值和影響,破例資助3000法郎,將該論文在巴黎正式編輯出版。這篇博士論文在1940年至1943年的三年公示辯論期間,無人能夠提出否定性意見,
1943年,劉子華被法國巴黎大學正式授予博士學位。
1945年,劉子華謝絕了巴黎大學、比利時天文台的挽留,毅然歸國效力。
1952年,劉子華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參事。
1992年,劉子華在成都逝世。

劉子華研究方向

天文學

劉子華主要成就

1937年,劉子華為潛心研究“八卦宇宙論”以及預測的第十顆行星,特地申請報考巴黎大學博士班。1939年初,劉子華終於完成了他的博士論文《八卦宇宙論與現代天文--一顆新行星的預測,日月之胎時地位》。
這篇論文是劉子華運用中國傳統文化中易經的基本原理與西方現代科學相結合取得的研究成果,實則是一種假設,是對太陽系存在第十大行星進行預測,轟動了當時的國際天文界。劉子華用中國傳統的八卦理論的組合和演變規律,對太陽系的金、木、水、火、土等各星球與八卦中的各卦爻的性質描述進行比較後發現,各星球與各卦爻的排列組合吻合,並運用這種平衡比例關係進行運算,從而推算出太陽系第十顆行星的平均軌跡速度和密度,並將此星球命名為木王星。在希臘神話中“木王星”是保護農業的女神。
劉子華根據八卦學原理的對應關係,結合已知天文參數,推算出這顆新行星的密度約為0.424(水=1),平均軌跡速度約為每秒1.69公里,對太陽平均距離約為74億公里。
1940年,劉子華將自己的法文專著作為博士論文提交給巴黎大學,巴黎大學專門為此組織了一個論文審查委員會。起初,劉子華的論文有人質疑,最終委員會確認劉子華憑此論文有資格取得博士學位。法國教育部鑑於該論文的學術價值和影響,破例資助了3000法郎。在從1940年至1943年的3年公示辯論期間,無人對這篇論文提出否定性意見,1943年,劉子華被巴黎大學正式授予博士學位。 [4] 
劉子華在法國留學了27年,他的論文震驚了整個科學界,他一舉成名。巴黎的報紙登出了他的事蹟和照片,到處請他講學,有的國家請他去大學任教,巴黎的一位公爵小姐向他表示了愛情,但劉子華毅然於1945年回國。新中國成立後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工作,劉子華回國後擔任四川省參事的聘書
當時國內的報紙對劉子華作了報道,也有人撰文進行反駁;要證明發現了一顆行星,必須公佈那個星球在天空上的經緯度,從而算出它的軌道、它和太陽系的遠近等。反駁的人認為這與八卦毫無關係。20世紀80年代,劉子華的論文被再次出版,一些報紙雜誌加以報道,劉子華再次受到人們的關注。劉子華最近一次受到關注是因為美國天文學家宣稱他們發現了第十大行星,並暫時將其命名為“2003-UB313”,國內很多媒體上都出現了報道,中國人65年前就預測出了第十大行星,這個人就是劉子華。 [4] 

劉子華曾任職務

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參事

劉子華人物影響

1992年4月1日,劉子華逝世,享年93歲,安葬於成都長松寺公墓。為紀念劉子華為天文學作出的傑出貢獻,1988年“劉子華學術研究會”在洛帶鎮成立,並在古鎮上建有一條有“東方哥白尼”之稱的子華街。簡陽市也成立了劉子華學術研究會,為其樹立雕像,建立紀念館。 [4] 

劉子華人物事件

2005年7月29日,美國科學家宣佈發現劉子華預測的太陽系內第十顆行星。
2005年7月,方是民以筆名方舟子在《北京科技報》上發表文章《欺世盜名的八卦宇宙論》,其中劉子華被寫作“捏造事實、欺世盜名”的“江湖術士”和“騙子”。此後各媒體紛紛轉載。
2005年8月10日,北京某報刊載了方是民文章,對此事進行評論稱“這種荒誕不經、近乎笑料的胡言亂語,竟得到愛因斯坦的評審,豈非太小瞧了愛因斯坦的智力”。
2005年底,北京某報將“八卦專家預測十大行星”列入“2005年中國十大科技騙局”評選之六。 [1] 
2006年1月4日,《北京科技報》又將劉子華預測太陽系第十大行星的學術研究,列為“2005年中國十大科技騙局之六”。此後各媒體紛紛轉載。 [3] 
2006年6月,劉子華遺孀曾宇裳一紙訴狀把方舟子及相關媒體一併告上法庭。
2006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方是民撰文對“八卦宇宙論”的科學性提出質疑本無不可,但在文中用“欺世盜名之徒”、“來自中國的江湖術士”等帶有明顯醜化、侮辱性質的詞彙來形容劉子華,其行為構成了對劉名譽權的侵害。法院判被告方是民在30日內,在北京兩家報紙及三家主要網站就損害劉名譽一事發表書面致歉聲明,方舟子及某報各賠償原告方精神撫慰金2萬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