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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奎

(明代官員)

鎖定
字士元,明人。少家貧,看到母親終日勞碌,更加發憤學習,常常夜不解衣,讀書達旦。鄰居都為之嘆息。以精熟《春秋》,得明天順三年鄉薦,登羅倫榜進士
本    名
劉奎
士元
所處時代
明代
逝世日期
1501年

劉奎人物簡介

劉奎
劉奎(4張)
劉奎開始任直隸淮安府贛榆縣尹,志在愛民,去患興利,無所阻撓。舊荻水有千餘畝土地為鄰近戍邊者所奪,劉奎經力爭,恢復了這些民田。

劉奎人物經歷

又召回逃避民負而流散的農民五百多户,把土地還給他們,使他們各得其所。一年多之後,人民安居,盜賊平息。他教育生徒,要求實行課試文字,不尚浮糜,士習為之一變。後為母喪丁憂解職。贛榆之民立石碑來紀念他,説他:“遺愛類子產,而能教焉,德化媲魯恭,而風範過之;民之思之如何式,而才力過之。”劉奎復起後,任廬龍尹,五個月後,提升為陝西道監察御史。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巡按蘇、松、常鎮。時海洋巨盜猖獗,官兵也拿他們沒有辦法。劉奎散紙帖萬餘張,遍諭海濱,説明罪大惡極者,王法難以赦免,其餘人等都是逼迫威脅,聽從自首,可以免罪。羣盜紛紛自首,首惡就擒。又因為蘇地霪雨為患,山崩湖溢,全郡莊稼淹沒,餓死數萬人,而當道長官征斂如故,劉奎力排眾議,上奏於朝。奏章言語及其覬切:“財賦資人以成,人者財之本也。今欲取其末而先絕其本,假今盡得其末,以快目前,後日之計已匱乏。又恐民窮為盜,或至狡竊,則所賚亦不止逋税而已也。”成化十八年,巡按浙江見仁和錢塘兩縣,他發現歲輸銀萬兩還不足一年之用。便痛加節裁,消減過半,所行各郡,一律裁減,人民多受其惠。劉奎在巡按蘇、松時曾上陳六事,按浙江時陳言十事。內容有關風化和一些較大的事,引起權貴們的不滿,被降職為黃梅縣丞,於是辭官隱居。後來屢次被舉薦,他都以有病為理由沒有出任。
劉奎事親至孝,律己甚嚴。在家隱居十年,從未因為一點小事找過地方官員,只是以詩文自慰。著有《勉強集》若干卷。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卒於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