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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輝

(青海省玉樹州治多縣政府原副縣長)

鎖定
劉國輝,男,漢族,1979年11月出生,籍貫河南開封,200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參加工作。 [2]  曾任青海省玉樹州治多縣政府副縣長。 [1] 
2024年4月,劉國輝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4] 
中文名
劉國輝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南開封
出生日期
1979年11月

劉國輝人物履歷

1997.07--2004.01,青海省治多縣多彩鄉獸醫站工作
2004.01--2007.07,青海省治多縣發改局工作
2007.07--2013.06,青海省治多縣三江源辦專職副主任
2013.06--2016.03,青海省治多縣發改局副局長兼三江源辦專職副主任(正科級)
2016.03--2019.03,青海省治多縣發展改革商務局局長
2019.03--2020.03,青海省治多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020.03--2021.07,青海省治多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縣發改局一級主任科員
2020.07--,青海省治多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 

劉國輝人物事件

劉國輝違紀被查

2024年1月,劉國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玉樹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劉國輝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中共玉樹州委批准,玉樹州紀委監委對治多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劉國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國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親屬婚禮濫發請帖、違規收送禮金,藉機斂財;違背組織原則,重大事項不上會研究,隱瞞不報個人重大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借打麻將獲取不正當利益;公權私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違背社會公德,與其他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任性妄為,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劉國輝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玉樹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請中共玉樹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國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玉樹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治多縣第十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責令其辭去治多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