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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冀民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原副院長)
鎖定
- 中文名
- 劉冀民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北省平山縣
- 出生日期
- 1962年4月
- 畢業院校
- 中國政法大學
- 代表作品
- 《國際經濟法適用》、《税務行政訴訟》、《刑事審判實務手冊》
劉冀民人物履歷
1984年08月——1985年09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庭書記員;
1985年09月——1988年09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教師;
1988年09月——1990年10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1990年10月——1993年03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教務處副處長;
1993年03月——1994年07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業餘法律大學山西分校副校長(正處級);
1994年07月——1997年07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1997年07月——2001年01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01月——2001年03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03月——2001年09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二庭庭長;
2001年09月——2012年05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2年05月——2019年01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廳長級)、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冀民社會兼職
受聘為中國政法大學、山西大學法學院、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山西分會會長,中國審判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西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山西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協會常委,“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講師團成員,山西省依法治省講師團成員。
劉冀民人物事件
劉冀民違紀被查
劉冀民免去職務
劉冀民依法雙開
2019年5月24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冀民違反政治紀律,縱容、支持下屬捏造炮製舉報他人材料並大範圍投遞,造成惡劣政治和社會影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接受下級單位工作人員及案件當事人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為親屬介紹代理案件謀取利益,收受禮金,違規在銀行入股並分紅;違反工作紀律,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履職不力,失職失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司法案件審判、執行和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
劉冀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一級高級法官,本應牢記黨的宗旨,以身作則,嚴格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規矩意識淡漠,法紀底線失守,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冀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5]
劉冀民依法逮捕
2019年6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冀民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6]
劉冀民提起公訴
2019年8月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消息: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向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冀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劉冀民利用擔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劉冀民代表作品
《國際經濟法適用》、《税務行政訴訟》、《刑事審判實務手冊》。
劉冀民學術著作
《論貪污罪的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認定及量刑》、《論法庭調查》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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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12-06]
- 2.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冀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08-02]
- 3.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12-06]
- 4.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名單 .黃河新聞網[引用日期2019-01-20]
- 5.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05-24]
- 6.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冀民決定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