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光明

(四川省三台縣人民法院院長)

鎖定
劉光明,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於四川廣漢,1985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畢業,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21年6月,劉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中文名
劉光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劉光明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學習
1985.07-1988.10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1988.10-1990.10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其間:1987.05-1989.08下派平武縣人民法院工作)
1990.10-1993.11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3.11-1994.10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94.10-2001.06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
2001.06-2001.07 綿陽高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1.07-2008.01 綿陽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其間:2002.10-2003.11掛職任浙江省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助理)
2008.01- 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綿陽市第六屆人大代表,縣第十六、十七屆人大代表 [1] 

劉光明人物事件

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三台縣人民法院先後多次在縣北壩鎮某酒類經營部簽單購買瀘州老窖“1573”等品牌酒水84瓶(共計6.1525萬元)用於公務接待,劉光明作為三台縣人民法院時任黨組書記、院長對此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劉光明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6月,劉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