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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

鎖定
劉兆興,男,1941年生,河北省唐山市小集鎮宋家營二村人,中共黨員,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中國當代著名法學家,當代中國研究比較法和德國公法及其法律制度的傑出學者,是影響中國法治進程百位法學家中有突出貢獻法學家之一。 [1] 
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 [2] 
中文名
劉兆興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河北省唐山市小集鎮宋家營二村
出生日期
1941年
畢業院校
北京政法學院
學位/學歷
碩士
學術代表作
《法律與道德》

劉兆興人物經歷

1966年7月北京政法學院畢業留校工作。 [1] 
1968年6月到1978年8月在北京基層工作。 [1] 
1978年9月到1981年9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學習,碩士畢業。
1981年10月以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先後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學術委員、助研、副研究員。 [1] 
1982、1983、1991年獲德國A.V洪堡科研獎學金,成為新中國第一位該獎學金法學獎獲得者,受到兩屆德國總統的接見,並分別在科隆大學、慕尼黑大學作為該問學者進行法學研究。 [2] 
1993年10月至1994年5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參與白皮書的起草工作。 [2] 
1994年到1997年兼任司法部國家律師資格考試教材編委會副主任。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會長,教育部教材審定專家委員會委員等職。 [1] 
1999年獲得德國阿登納基金會資助,在德國國家行政學院從事法學研究並在德國有關法院進行調研。還曾在歐洲和亞洲多國進行學術該問和講學。 [2] 

劉兆興研究方向

法理學、比較法、德國法等。 [1] 

劉兆興主要成就

多次參與國家有關立法工作,多次主持國家重點科研項目,而且幾次主持國際法學研討會議,發表論文100多篇,譯文(著)多篇(部),出版獨著、合著法學專著20多部,其中有的獲國家級、部級獎。 [1] 

劉兆興主要著作

《法律與道德》(獨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總論》(獨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版;
《德國行政法研究》(合著:劉兆興、孫瑜、董禮勝),世界知識出版社2000年3月版;
《中德行政法現狀》(合著:劉兆興、孫瑜、董禮勝),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年4版;
《行政法概述》(合著:周新銘、劉兆興),雲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1月版;
《德國行政法—與中國的比較》(合著:劉兆興、孫瑜、董禮勝),世界知識出版社2000年3月版;
《司法制度比較研究》(獨著:劉兆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
《法律顧問指南》(獨著:劉兆興),法律出版社1993年7月版;
《比較法在中國》(2006年卷)(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8月版;
《比較法在中國》(2007年卷)(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
《比較法在中國》(2008年卷)(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8月版;
《比較法在中國》(2009年卷)(主編),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8月版;
《比較法在中國》(2012年卷)(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10月版;
《比較法在中國》(2013年卷)(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版;
《比較法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9月版;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通用教材:比較法學》(獨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通用教材:物權法》(獨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1月版;
《法學基礎理論問題》(獨著),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
《法學基礎理論主要問題參考答案》(獨著),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
《法學基礎理論函授輔導》(合著:劉兆興、楊國傑),法律出版社1989年4月版;
《刑法問題參考答案》(合著:劉兆興、楊國傑),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1986年12月版;
《刑法題解》(合著:劉兆興、楊國傑),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1986年12月版;
《法學基礎理論研究指南》(合著:劉瀚、劉兆興、劉翠霄),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1月版;
《行政法常識》(合著:周新銘、劉兆興),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1987年;
《法學初步》(合著:劉兆興、劉瀚、周新銘、陳世榮),紅旗出版社1987年6月版;
《中國法學四十年》(法理學部分)(合著);
曾在劍橋大學用英文發表過一篇介紹中國比較法學研究發展情況的著作;
1991年,在日本北海道大學發表過日文版著作。 [1] 

劉兆興發表論文

《論德國的憲法訴願制度》,《清華法治論衡》2013年第02期;
《比較法學研究應當轉換研究範式》,《檢察日報》中央級;
《論董必武的人民為本思想》,《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十一輯•上冊);
《論東北亞比較法的研究方法》,《河北法學》2009年第27(12)期;
《比較法視野下的法典編纂與解法典化》,《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01期;
《論董必武的人民司法觀》,《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六輯);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權限》,《憲政與行政法治評論》2007年第3(00)期;
《論歐盟法律與其成員國法律之間的關係》,《環球法律評論》2006年第03期;
《論董必武依法執政的法律思想》,《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三輯);
《德國的知情權制度》,《嶽麓法學評論》2001年第2(00)期;
《論德國行政機關的裁量權和司法控制》,《環球法律評論》2001年第04期;
《論董必武關於法制建設的思想》,《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一輯);
《德國行政法的法律淵源》,《外國法譯評》2000年第03期;
《公法與私法》,《中國人大》1999年第17期;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具體審查權》,《外國法譯評》1998年第03期;
《中德行政法理論國際研討會綜述》,《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04期;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抽象審查權》,《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02期;
《德國國家賠償法研究》,《外國法譯評》1996年第03期;
《進一步辦好《外國法譯評》》,《外國法譯評》1996年第01期;
《兩大法系國家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比較》,《外國法譯評》1995年第03期;
《兩大法系國家檢察機關在兩種訴訟中的職權比較》,《外國法譯評》1995年第01期;
《論德國社會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外國法譯評》1994年第03期;
《論德國議會》,《環球法律評論》1993年第04期;
《德國憲法法院的管轄權》,《環球法律評論》1993年01期;
《普通行政訴訟方式與特殊行政訴訟方式》,《環球法律評論》1992年03期;
《奧地利憲法法院的管轄權》,《環球法律評論》1991年第02期;
《論馬克思主義民主觀》,《法學研究》1990年第04期;
《民主德國法律的發展(1989上半年)》,《環球法律評論》1990年第03期;
《民主德國的律師和權利》,《環球法律評論》1989年第06期;
《兩個德意志國家的民法》,《環球法律評論》1989年第05期;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若干理論問題研究——1988年全國法學基礎理論研究會年會綜述》,《法學研究》1988年第05期;
《聯邦德國的行政訴訟法及行政訴訟制度》,《法學研究》1988年第01期;
《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和促進生產力發展》,《法學研究》1985年第05期;
《初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立法》,《寧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02期;
《法學理論與改革》,《法學雜誌》1985年第02期;
《論我國的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學習與思考》1984年第05期;
《警察和秩序法的基礎》,《環球法律評論》1984年第02期;
《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對未成年人教管的一些法律觀點》,《環球法律評論》1982年第01期;
《論社會主義法制在共產主義道德教育中的地位》,《學習與思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81年第06期;
《奴隸制和封建制社會有真正的法制嗎》,《學習與思考》1979年第00期。 [1] 

劉兆興社會任職

劉兆興現任職務

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兼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會長,教育部教材審定專家委員會委員等職。 [2] 

劉兆興曾任職務

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理室和比較法研究室主任,研究生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秘書長、常務副會長、會長,教育部教材審定專家委員會委員,德國與歐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等職。 [1] 
曾在南京大學、中山大學、山西大學、煙台大學、廈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長春理工大學等20餘所高校任兼職教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