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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案
鎖定
- 中文名
- 劉健案
- 發生時間
- 2014年1月3日
- 案件人物
- 劉健
劉健案事件經過
2014年1月3日
恆大宣佈劉健攜梅方一起加盟,當晚,青島中能官方發表聲明,堅稱劉健和中能的合同到2017年1月1日才到期,恆大簽下他違反中國足協轉會相關規定,中能俱樂部堅決不同意其轉會。劉健本人則表示,自己從未與中能簽過任何續約合同。
2014年1月4日
劉健公佈自己所持的兩份與中能的合同:一份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樂部實際執行的,2014年1月1日到期,即所謂的陰陽合同。但中能手中卻持有一份與劉健續約至2017年1月1日的合同。
2014年1月6日
劉健帶着恆大御用律師來到中國足協提交仲裁申請,同時提交“筆跡鑑定”申請。這意味着劉健與效力15年的俱樂部徹底撕破臉皮,也讓這起涉及可能存在“陰陽合同”的轉會糾紛基本失去斡旋機會。
2014年2月18日
這份“神秘合同”的原件出現在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首次仲裁中。
2014年3月初
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將爭議合同文本提交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2014年4月4-5日
足協得到鑑定結果,但並未向外界透露具體結果,中能在5日官方迴應稱以足協仲裁結果為準。
2014年4月8日
足協召開仲裁委員會,長達160分鐘,卻又達成一個庭外和解的結果。
2014年4月10日
雙方庭外和解談崩,恆大堅持劉健必須自由身加盟球隊,同時以2000萬轉會費購買中能兩名球員。而中能則堅持劉健不能自由身轉會,中能到中國足協提交補充證據,要求再找權威機構進行補充鑑定,足協收下材料。
2014年4月11日
恆大率先官方宣佈足協裁定劉健自由身,足協為劉健辦理註冊手續。中能稱未收到足協仲裁結果,要求劉健歸隊,足協在恆大發表聲明後4個小時才公佈相關信息。而為劉健辦理出場手續的工作人員因為北京堵車,未能將證件及時送到天津,劉健錯過了恆大和泰達的這場中超聯賽。
當日下午,青島中能俱樂部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中能對於鑑定結果提出質疑,堅稱劉健的合同真實性毋庸置疑,並指出劉健存在替換合同的可能,中能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進行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2014年4月18日
青島中能俱樂部再度發佈官方聲明,強調與劉健的續約合同有效。
2014年4月19日
劉健在中超聯賽恆大對陣上海綠地的比賽中首發登場,第一次代表新東家亮相。
2014年7月2日
青島中能俱樂部在足協聽證會上從仲裁程序、仲裁證據、仲裁結論等多個方面批駁了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論,而中能提出篡改合同的問題更是直指中國足協。此外,青島方面還態度強硬的要求中國足球紀律委員會重罰廣州恆大俱樂部和劉健本人。
2014年7月下旬
中能俱樂部委託律師正式向劉健發出催告函,要求其返還自2009年至今為其代繳的數百萬元税金。
2014年8月14日
劉健案中能迴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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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健案終塵埃落定 224天羅生門演繹懸疑大片 .98直播網[引用日期2014-08-14]
- 2. 青島中能因劉健案被重罰:罰款40萬 扣除聯賽積分7分 .98直播網[引用日期2014-08-14]
- 3. 中能關於中國足協對劉健案裁決和處罰的聲明 .98直播網[引用日期201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