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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佳玲

(胖貓的姐姐)

鎖定
劉佳玲(短視頻名字:可可睡不着 [2]  ),女,湖南臨武 [8] 胖貓的姐姐。 [1] 
2024年5月14日,胖貓姐姐發佈弟弟死亡證明。 [5]  5月19日,“胖貓”的姐姐發聲稱,弟弟被詐騙案公安機關不予立案。 [6]  5月19日,警方公佈調查結果,2024年,胖貓在重慶跳江後,姐姐劉某操控輿論:用大號懷念弟弟,小號曝光譚某個人信息;找人代寫文案以博取網民同情;截取聊天記錄要顯示譚某“是撈女+騙子”;購買流量提升事件熱度等。 [7]  調查過程中,劉佳玲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錯,警方將根據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9] 
中文名
劉佳玲
國    籍
中國

劉佳玲人物經歷

劉佳玲是4·11重慶男子跳江事件當事人胖貓的姐姐。 [3] 
2024年4月15日開始,“胖貓”的姐姐通過賬號“可可睡不着”,陸續發佈了25條信息,其中有“胖貓”劉某與女友的聊天截圖、轉賬記錄等內容。上述信息顯示,21歲的劉某與27歲女網友網戀一年半,之後前往女方所在的重慶,這期間女方以租房、購物、開花店等理由陸續索要51萬元。
2024年5月3日下午,“可可睡不着”發佈信息,稱弟弟已經在重慶火化。晚上,“可可睡不着”發起直播,短短20分鐘觀看人數超過10萬人。她一再呼籲網友:“不要送禮物,屏幕全部花了,看不到你們説的話。我也不希望大家説我借我弟弟的事來收禮物。” [4] 

劉佳玲人物事件

2024年5月6日,“胖貓”姐姐最新更新的圖片顯示,自己曾經勸説弟弟保管好錢財,結婚前不要交給女朋友,自己擔心他被騙。並表示一切都已交給律師辦理。我只想為弟弟討回公道。
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
2024年5月14日,胖貓姐姐發佈弟弟死亡證明。 [5]  5月19日,“胖貓”的姐姐發聲稱,弟弟被詐騙案公安機關不予立案。 [6] 
5月19日晚,警方公佈調查結果,經依法調查查明,,“胖貓”跳江後,經民警協調,4月13日譚某與“胖貓”父親微信溝通,向“胖貓”父親返還13.6萬餘元,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問題再無糾紛,“胖貓”父親通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並稱“之前你們一起開銷的費用不退返我答應,只是退返開店投資的錢和最後的一筆”。但劉某認為“胖貓”每月代打遊戲收入2—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稱要讓譚某“不好過,付出代價”,與其妹妹商議“就是要讓譚某被網暴”。劉某翻閲“胖貓”遺留的手機後,通過抖音賬號多次發佈“胖貓”與譚某私聊記錄、轉賬截圖等個人隱私信息。 [8] 
後又在發佈懷念“胖貓”信息時,採取另註冊賬號在評論區點評引導、邀約親友跟評的方式,繼續曝光譚某相關地址、抖音賬號等信息。劉某與其妹妹聯繫多人代寫文案,討論如何博取網民同情,商定自拍時要“很疲憊,很心累,很委屈的模樣”“讓別人看出你很憔悴的樣子”,打扮可以“隨意一點”“可以不化妝”,錄製時“要先背下來”、不要“眼睛時不時的在看台詞”,截取聊天記錄要顯示譚某“是撈女+騙子”,要顯示“胖貓”被譚某PUA、成為提款機,劉某在平台購買流量擴散傳播提升熱度,引發廣泛關注,其賬號粉絲從4月22日的263個漲至最高290餘萬個。劉某的行為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 [8] 
譚某支付寶收到大量附辱罵留言的小微轉賬,網絡出現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警方調查過程中,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錯,警方將根據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8] 
5月20日,“胖貓”姐姐多社交平台賬號均封禁。 [10] 

劉佳玲調查細節

2024年5月24日,重慶警方公佈獨家調查細節,“胖貓”與譚某戀愛期間 正常經濟往來不構成詐騙。重慶警方經詢問譚某和“胖貓”雙方親友,走訪知情人員,依法調查取證,對兩人交往情況進行了核實。
2021年12月24日,譚某和“胖貓”確認戀愛關係,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其間雙方互見親友,並在一定範圍公開戀愛關係。
從兩人轉賬記錄顯示,“胖貓”向譚某轉賬317筆,共計79.9萬,而譚某向“胖貓”轉賬179筆共計46.3萬元,包括譚某向“胖貓”父親和姐姐轉賬。交往過程當中,兩個人都以真實身份互見了親友,並且公開了他們的戀愛關係,同時也在籌劃自己的未來,不構成詐騙犯罪。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同時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劉某。
2024年5月11日,“胖貓”姐姐劉某對重慶警方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胖貓”家人與譚某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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