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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管理機構

鎖定
創業投資管理機構是指受創業投資機構的委託代為管理投資業務,併為被投資企業提供管理服務的民事主體。
中文名
創業投資管理機構 [1] 
外文名
Venture capital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創業投資管理機構業務類型

  • 創業投資業務
  • 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 創業投資諮詢業務 [1] 

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申請條件

特區內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申請設立創業投資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投資人資信狀況良好,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遵守有關行業規範;
(二)以創業投資作為主營業務
(三)具有明確的營業計劃或者投資策略
(四)註冊資本或者出資總額不低於本條例規定的最低限額;
(五)管理投資業務的人員具備創業投資專業資格;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