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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
鎖定
《剪燈餘話》是明代官員李昌祺著明代文言短篇小説集,成書於明代永樂十七年(1419)。
- 作品名稱
- 剪燈餘話
- 作品別名
- 剪燈餘話
- 作 者
- 李昌祺
- 創作年代
- 明代
- 文學體裁
- 文言短篇小説集
- 字 數
- 約60000
剪燈餘話內容簡介
該書仿瞿佑《剪燈新話》,取元末明初事實,以愛情故事為主,雜以幽冥靈異人物。卷一《長安夜行錄》、卷二《鸞鸞傳》、卷三《瓊奴傳》等,直寫封建社會政洽黑暗與禮教殘酷的罪惡,並肯定青年男女追求婚姻愛情自由的民主精神。卷一《何思明遊酆都錄》、卷四《泰山御史傳》以陰間地府各種醜惡現象,抨擊現實官場,勸人棄惡從善。卷二《田洙遇薛濤聯句記》、卷四《江廟泥神記》則寫人與鬼神戀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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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作品目錄
卷一 | 卷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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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曾序 王英序 羅汝敬序 作者自序 | 長安夜行錄 聽經猿記 月夜彈琴記 何思明遊酆都錄 兩川都轄院志 | 連理樹記 田洙遇薛濤聯句記 青城舞劍錄 秋夕訪琵琶亭記 鸞鸞傳 |
卷三 | 卷四 | 卷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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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尾草記 武平靈怪錄 瓊奴傳 幔亭遇仙錄 胡媚娘傳 | 洞天花燭記 泰山御史傳 江廟泥神記 芙蓉屏記 鞦韆會記 |
剪燈餘話創作背景
《剪燈餘話》的創作經歷了近七年時間。據《明史·李昌祺傳》記載,李昌祺於永樂十七年(1419)因過失罰役房山,序言既自敍書成於“役房山”時,則知《剪燈餘話》成於永樂十七年(1419)。最早的一篇是《賈雲華還魂記》,作於永樂十年(1412),是年李昌祺“役長幹寺”。隨後的七年,又陸續創作二十篇,總成二十一篇,編為五卷(第五卷僅收《賈雲華還魂記》),以抄本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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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人物介紹
鬻餅師:卷一《長安夜行錄》中的人物。本為唐開元時的書生,為避禍亂,隱身長安賣餅為業。因妻子貌美,被寧王李憲看中,奪入府中。這篇作品中,他的鬼魂出場,作為歷史的見證人,追懷往事,澄清事實,辯證誣記不實之辭,並揭露唐代統治集團奢侈糜爛生活的一些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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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鸞鸞:卷二《鸞鸞傳》中的女主人公。才貌雙全,許婚近鄰才子柳穎,因柳家敗落父母將她改嫁富室之子。丈夫不久天亡,在媒婆撮合之下,又嫁剛剛喪偶的柳穎,婚後詩詞吟詠,夫婦相得。後經戰亂,她被亂軍擄去,誓死不受辱;又為周千户所得,留府中幹雜役,被柳穎用重金贖出。夫妻到徂徠山麓躬耕隱居,同甘共苦,相敬如賓。後來,柳穎不幸被亂軍所殺,她殉節而死。這個形象比較複雜,她既有古代婦女的傳統美德,更是一個封建淑女的形象。在婚姻問題上聽憑父母的安排。婚後又恪守婦道,是個端莊和平的賢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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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苕郎:卷三《瓊奴傳》中的男主人公。原為顯貴的後代,家道中落而清貧,因才思敏捷被同裏富家淑女瓊奴的父母相中,訂立婚約,兩相愛慕。後被奸佞小人誣陷充軍遼陽,女家則去嶺南,彼此天各方,斷絕了書信往來。後因軍務去嶺南,巧遇瓊奴,二人草草完婚,繼而被豪強昊指揮迫害致死。這是個聰明而善良,忠於愛情而又入世不深的青年。他與瓊奴的愛情婚姻悲劇的根源不在父母包辦,而是社會邪惡勢力從中作梗、橫加迫害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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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媚娘:卷三《胡媚娘傳》中的主人公。她是狐狸幻化的女子,姿容豔美。路遇新鄭驛卒黃興,隨至其家。繼被賣給進士蕭裕做妾,協夫理家不辭勞苦,聰明柔順和易可親,儼然是一位賢婦人。後來,蕭裕忽然卧病,經重陽宮道士點破,方知受了狐惑。於是作法除妖,媚娘被雷劈死,現出了狐狸原形。這個形象前後是割裂的,顯得很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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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作品鑑賞
剪燈餘話主題思想
對現實的不滿
李昌祺在小説中也流露了一些個人的不滿,但《剪燈餘話》主要的精神向度是藉助於歷史的亡靈來影射和批判官場的種種腐敗現象和惡劣風氣,寄託自己匡正世風的理想。如《長安夜行錄》讓唐代長安賣餅師夫婦的鬼魂揭露唐代宗室諸王霸人妻女和“窮極奢侈,滅棄禮法”的種種行徑,借唐諷明,批判明初那些無法無天的皇子皇孫。《秋夕訪琵琶亭記》寫吳地青年沈韶在潯陽江頭尋訪白居易作《琵琶行》的舊址,與元末漢王陳友諒宮人鄭娥婉的幽魂相遇,兩人議論元末羣雄競起、興衰相繼的政局,總結陳友諒殺戮功臣、不善用人、放縱將領縱情聲色而導致王業消歇的教訓,其中融注了作者對於現實政治的思考和感受。在《何思明遊酆都錄》中,書生何思明在黃巾使者的引導下參觀了冥司各獄,看到在“懲戒贓濫之門”內關押着的“皆人間清要之官”,他們生前“招權納賂,欺世盜名,或陽為廉潔,而陰受苞苴,或於鄉里恃其官勢而吩咐公事”,故而在陰間要遭受種種酷刑。作者藉助於陰譴冥報的故事,揭露了假道學的虛偽面目,寄託了對明初吏治腐敗的不滿,同時也表達了整飭世風、改良吏治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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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愛情
愛情故事在《剪燈餘話》中具有審美價值和藝術魅力,這些作品多以元末明初易代之際的社會動盪為背景,或寫人間世俗之婚戀,或寫人與神、鬼之間的情愛糾葛,大都情節曲折,跌宕起伏,流溢着濃郁的悲劇情調。男女主人公往往情之所鍾,無怨無悔,生死不渝,愛得堅定、執著甚至瘋狂。但他們的愛情又多遭到破壞而歸於幻滅,諸如禮教倫理、門第等級、陋習陳規的束縛,強盜、惡霸、官痞等邪惡勢力的劫掠與阻撓,有時甚至是不忍分離、如膠似漆的過度眷戀,都不免使有情人難成眷屬,愛戀的男女雙方只落得粉蝶情緣和以死相殉、以死抗爭的結果。作者讚賞了人們對愛情的執著追求,反映了在殘酷現實面前人們的無奈,顯示了反封建的傾向和作者的激進意識。與人世間苦難的愛戀相比,人神、人鬼戀情作品中的主人公要幸福得多,他們實現了人世間男女主人公苦苦尋求、希翼的幸福憧憬,享受了男女主人公旖旎、美麗和温馨的愛情生活,他們的故事實際上是對人間苦難愛戀的映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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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藝術特色
在《剪燈餘話》中有很多帶有荒誕怪奇色彩的作品,如《何思明遊酆都錄》中對地獄的描寫,極盡誇張想象之能事。作者讓不信佛老的何思明惹怒了陰司,於是被抓到了地獄,為了折服何思明而讓其閲地獄,使他看到了地獄的種種酷刑:在“不義之獄”看到了世上兄弟不恭之人被燒紅的鐵條刺入雙眼;在“不睦之獄”看到了不守婦道的婦人舌頭上鈎一巨石;在“剔鏤之獄”看到了凡在人間虐害良善之人身體被刀鏤如蓑衣;在“穢捆之獄”看到了謗毀君子之小人被扔到滾沸之糞池;又在“懲戒贓濫”之門內看到了人間那些招權納賂、欺世盜名之輩或者被割肉,或者被油煎熬。作者並未去過地獄,但是對地獄的描寫卻繪聲繪色,如在眼前,讓人心驚膽顫。作者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想象,盡情的描繪那些痛苦的懲罰:刺入雙眼燒紅的鐵條,鈎在舌頭上一的巨石,被刀鏤如蓑衣的身體……這些刑法越是殘酷,被懲罰的人越是痛苦,讀者的內心似乎越是痛快,這是對惡的懲罰,這是對善的安慰,這是想象帶給讀者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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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後世影響
《剪燈餘話》中的一些故事被採入戲曲和擬話本中。如《田洙遇薛濤聯句》採入《初刻》十七卷;《鸞鸞傳》為南戲所採;《芙蓉屏記》《鞦韆會記》採入《初刻拍案驚奇》第九、二十七卷,又分別被改成戲曲;《賈雲華還魂記》為周清原改成活本,收入《西湖二集》,還被改成戲曲。《剪燈餘話》中的人鬼戀愛、狐婦的描寫,也開了《聊齋志異》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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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版本信息
《剪燈餘話》最早刊本是宣德八年(1433)盱江張光啓刊本。今見早期本有明刊《剪燈新話》與《剪燈餘話》的合刻本,藏天理大學附屬天理圖書館。卷一題“新刊剪燈餘話”,卷末題“新刊剪燈餘話還魂記卷之終”,書前僅存殘缺的張光啓序。上海圖書館藏有明建陽刊本。據日本刊本及乾隆坊刻本,書前原有永樂十八年(1420)曾榮、王英、羅汝敬序,宣德年間劉敬、張光啓序,及永樂年間作者自序,與通行各本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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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燈餘話作者簡介
李昌祺(1376——1451),名禎,以字行,另有僑庵、運甓居士等別號,江西廬陵(今吉安)人。其父李伯葵,有詩名。昌祺二十歲文譽蔚起。永樂二年(1402)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因預修《永樂大典》擢禮部郎中,遷廣西左布政使。永樂十七年(1419)因過失被撤職,罰役房山。一年後,赦免回京。仁宗洪熙元年(1425)重新起用為河南左布政使,正統四年(1439)告病致仕,家居二十餘年,“屏跡不入公府。故廬裁敝風雨,伏臘不充。”於景泰二年(1451)病逝,終年七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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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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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芸主編.文學知識手冊:河南大學出版社,1994.10:196
- 2. 韋力著.魯迅古籍藏書漫談: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09:3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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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嚴裕梅, 邱昌員. 李昌祺《剪燈餘話》述論[J]. 上饒師範學院學報, 2014, (5):35-38.
- 5. 苗壯主編.中國古代小説人物辭典:齊魯書社,1991.05:35-36
- 6. 皋於厚. 《剪燈新話》與《剪燈餘話》的精神向度比較[J]. 明清小説研究, 2010, (2):232-242.
- 7. 崔宏偉,韓賢克.《剪燈餘話》的奇特性[J].文學教育(下半月),2008,(第12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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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李夢生著.中國禁燬小説百話: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04:10
- 10. 江西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著,江西古代名人,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03,第2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