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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法

鎖定
剩餘法,是尋求因果聯繫的歸納方法之一,基本內容是:已知複合因素 (A,B,C,D) 是複合現象 (a,b,c,d) 的原因,又已知 B 是 b的原因, C 是 c 的原因, D 是 d 的原因,那麼剩下的 A 就是 a 的原因。
中文名
剩餘法
外文名
residue method
適用範圍
數理科學

目錄

剩餘法基本內容

剩餘法是尋求因果聯繫的歸納方法之一,基本內容是:已知複合因素 (A,B,C,D) 是複合現象 (a,b,c,d) 的原因,又已知 B 是 b 的原因, C 是 c 的原因, D 是 d 的原因,那麼剩下的 A 就是 a 的原因。

剩餘法舉例

例如,天文學中海王星的發現就是運用了剩餘法。1846年前,天文學家觀察到,天王星在其軌道上運行時,有四處發生偏離,他們已知,三處偏離是因為受到了其他已知行星的引力所致,而另處偏離原因不明。於是,科學家們認定,剩下的該處偏離也應是另一未知行星的引力所引起的。根據這一假定,天文學家們運用天體力學理論,計算了未知行星的軌道。結果於 1846 年 9 月 18 日,天文學家用望遠鏡在與計算相差不到一度之處發現了這顆未知行星——海王星。

剩餘法表示

剩餘法可表示為A,B,C,D 是 a,b,c,d 的原因,B 是 b 的原因,C 是 c 的原因,D 是 d 的原因,A 是 a 的原因。剩餘法的結論也是或然性的,為提高其結論的可靠程度,應注意兩點:
1.必須確認複合現象中 b,c.d 確實分別是複合因素中的 B,C,D 所引起的,而且複合現象中的剩餘部分 a 確實與複合因素中的 B,C,D 不相干。這樣,結論才可靠,否則結論就不可靠。
2.複合因素 A ,有時是已知的,這時剩餘法的作用僅僅在於確定 A 是 a 的原因。複合因素中的 A 有時是未知的,這時剩餘法的作用是提醒人們複合現象中的a 必定另有原因,啓發人們去尋求 a 的原因 A 。 [1] 
參考資料
  • 1.    《數學辭海》總編輯委員會.《數學辭海》第1卷.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