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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價值量
鎖定
- 中文名
- 剩餘價值量
- 定 義
- 由可變資本量和剩餘價值率所決定,也就是由勞動力價值的大小、僱工人數的多少和剩餘價值率的高低三者決定的
- 類 型
- 經濟學術語
剩餘價值量第一個規律
剩餘價值量第二個規律
平均工作日(它天然總是小於24小時)的絕對界限,就是可變資本的減少可以由剩餘價值率的提高來補償的絕對界限,或者説,就是受剝削的工人人數的減少可以由勞動力受剝削的程度的提高來補償的絕對界限。(第二規律以剩餘價值率為中心,考察剩餘價值量的變化,它説明絕對剩餘價值的剝削方式存在一定的界限。)
剩餘價值量第三個規律
在剩餘價值率和勞動力價值已定的情況下,所生產的剩餘價值量同預付的可變資本量成正比。第三規律以僱用工人人數為中心,分析剩餘價值量的變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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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決定因素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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